楼主:
deo2000 (800IM)
2012-12-24 13:02:43※ 引述《BTmail (买一起专用信箱帐号)》之铭言: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 ◎工作时间:
: → w1-w5 0900-1800 皆可排班,每周需满24小时,亦可上满40小时
: ps 虽说不可能,但非不得已需加班的话,会照劳基法规定给付加班费
奇怪,那为什么投履历之后,来信却问说能不能每周至少上班28小时?
外商逻辑 24=28 ?
对了,提醒一下,他们在此忘记写“求职者须注明性别”,否则信件中还会再问喔!
作者:
sawang (Keinohrhasen)
2012-02-24 13:46:00感谢分享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2-02-24 13:52:00美商才不在乎性别,可能是台湾的规定啦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2-02-24 13:53:00台湾人刻苦耐劳,差4小时不会计较的啦…
应该是单纯要知道性别这个资料 而不是拿来当筛选依据
作者: wnlee (攻击性的小宇宙) 2012-02-24 21:52:00
要找年轻妹 这样上班心情才会好。 会不会太明显了。
楼主:
deo2000 (800IM)
2012-02-24 23:31:00个人以为,应该是找个帮正职减少工时的人,让正职早点下班出
楼主:
deo2000 (800IM)
2012-02-24 23:33:00去把妹,会焊接会lay电路的妹也能让心情变好!? 真是够了
作者:
rockwho (FFForder)
2012-02-25 02:03:00当人妖阿~ 录取率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