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被恶意辞退 该如何争取权益??

楼主: zios (crazy,when i drink)   2012-10-07 23:54:03
主要状况:
小弟于8月20日 任职某机电养护公司,但于10月5日 时早上跑客户
下午进公司处理案子时,被人事通知因不适任,予以解职 在职期间45天
并多给予10天薪资做资遗费,并告知于10/10薪资日会入帐。
细节描述:
因当初老板面试时,述叙此产业一直是靠口碑介绍,但担心被动式的成长
有一天会坐吃山空,所以在了解小弟多年业务开发背景后
主动要求我来担任业务开发专员,开拓客户,所以小弟就接下了这工作
 
在职一个月期间,我靠着我之前的开发经验
先规画老客户拜访→熟悉产业生态与公司在市场评价
再接着运用企画能力制作"开发DM",陌生开发内湖三重一带新建案。
最后在陌生开发拜访保全物业公司, 期间不时主动参加住户会议,学习经验。
努力结果:
1.总计每日最高拜访客户数17家
2.旧案拜访总计70家 共110次拜访
3.陌生开发新案总计60家
4.新开发保全公司共14家
5.参加住户会议约15场
"以上资料均有日报表得以证明"
当初到职时就知道,公司只有一个老业务+我,所以我能体谅在业务训练上的不足
所以靠自已以前的经验学习努力,就是为了帮公司创造出最好的业绩
但换来的结果却是临时的通知资遗,并多给10天薪水让我找工作
但以现在的景气,10天找的到工作吗??
小弟不甘心的是,我自认努力程度得到同仁的认同,但却是这样的对待
我整个傻了,傻傻的在10/5就赶紧与人事总务交接物品,并将手头上的
4个case交接给业务经理的助理,并傻傻的签了离职同意书。
最后有找另一位副理谈过,他的说法是
"老板觉得开发型态不适用于大楼机电养护产业,所以请我离职"
如果45天就能证明开发型态不适用此产业,那我手头上四个CASE是怎么来的???
10/4才开车到桃园开会,与老板工作到晚上10:30送他回家
我自已晚上11:30才到家,过程中完全无异样,在车上老板讨论工作各事项。
10/5 我被通知离职,对于业务经历六年的我,是个非常离谱的事情
想请教各位
这样子这间公司合法吗?
我是否能请劳委会帮我争取公道呢??
我还留着8/20另一家公司的录取通知(当初从两家选择了这一家)
我手上的日报表都在,有些是老板有盖章的,他完全知道我每天在做什么
手上的资料
1.开发DM原始档
2.简报制作档
3.日报表 周报表
4.我个人做的客户追踪表
以上都可以证明我的努力与成果,每一天都是晚上7:30以后才下班
这工作没有假日,假日随时都要与住户开会。我自认非常努力
并没有任何冲突与不快产生。
我不希望还有其他的业务人员被面试进去后
又得到相同的结果
我下次面试 要怎么述叙上一份工作45天的惨况呢???
对我来说真的是业务生涯上的一大污点
作者: cobrasgo (人鱼线变成鲔鱼线,超帅)   0000-00-00 00:00:00
有给资遣费没啥太大问题,除非比例不对
作者: solverxyz (Hao)   0000-00-00 00:00:00
为啥要签 离职同意书?? 怪怪的
作者: poeoe   0000-00-00 00:00:00
好像看不出来公司有违法之处 要以哪条法律争取权益?
作者: kindofo (有梦最美)   0000-00-00 00:00:00
如果公司没给加班费,这是整篇看起来可以争取的
作者: dog5566 (狗五六)   0000-00-00 00:00:00
每满一年 资遣费要给0.5个月 未满一年按比例 你算算看
作者: dog5566 (狗五六)   0000-00-00 00:00:00
45天的工作 履历表就不要写了
作者: luke72 (ccc)   0000-00-00 00:00:00
你有没有证据证明没放假 有的话就可以告 只是你还是得走
作者: luke72 (ccc)   0000-00-00 00:00:00
劳基法规定一个月要给四天有薪假 两周工时不得超过84hr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0000-00-00 00:00:00
只能说对方真的没违法 你顶多不服气但也没办法
作者: QUINY (是的,关于思念...)   0000-00-00 00:00:00
都被这样整了 直接把公司名称爆出来 以免大家踏上你后路
作者: diabloevagto (wi)   0000-00-00 00:00:00
你就履历不要写就好,对方问你就说自认不适合
作者: asem   0000-00-00 00:00:00
我也是最近被辞退 任职约三周 但试用期却是三个月
作者: railwayman (软件那提)   0000-00-00 00:00:00
试用期!!不需要跟你解释理由就可以叫你滚了
作者: syterol (小贼)   0000-00-00 00:00:00
劳基法没有试用期 不要再误导了 有给资遣费老板算守法
作者: a52214 (心好男孩)   0000-00-00 00:00:00
可是zios,这就是歹湾...
作者: vladmir (Vladmir)   0000-00-00 00:00:00
老板开除认真工作的员工不合情理但不违法
作者: yanki826 (无言也是艺术)   0000-00-00 00:00:00
我想你的态度 应该很快就可以找到业务工作 业务还是最缺
作者: yanki826 (无言也是艺术)   0000-00-00 00:00:00
反面想 还好你没替公司卖命到损失健康 趁早看清楚这家公司也好 ~
作者: Santander (948794)   0000-00-00 00:00:00
都给资遣费了 你还想怎样??? 来这乱??哪里违法?说啊?
作者: Santander (948794)   0000-00-00 00:00:00
没有嘛! 那你是在大声.....╮(﹋﹏﹌)╭..
作者: Santander (948794)   0000-00-00 00:00:00
所以只是情绪化发文
作者: chrishyper (守护天使)   0000-00-00 00:00:00
楼上F1版常客XD
作者: Santander (948794)   0000-00-00 00:00:00
噗 只是过客
作者: ganla (没醒著过)   0000-00-00 00:00:00
那我刚报到两个星期...公司大裁员...我还以为我就掰掰了..但是想想...裁我也刚好而已吧...毕竟最资浅...
作者: imreding (蓝色是红色的)   0000-00-00 00:00:00
你的标题出现 了 恶意 这两个字 这样有违法之嫌
作者: DrumBee (slow try)   0000-00-00 00:00:00
其实我会问..拜访了这么多家..有几家有变成真正的客户?
作者: DrumBee (slow try)   0000-00-00 00:00:00
不过45天还算是新人..真的是有在做事情..跑的有够多
作者: Z9 (气质正妹)   0000-00-00 00:00:00
也许老板叫你走人的原因 是因为你太积极了 不符合公司生态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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