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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K 2012-09-09 19:24:04http://www.nownews.com/2012/09/07/545-2852335.htm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去年初因为裙子穿的太短,遭到任职公司开除的“短裙女”赵欣禾,因不满公司以“不符
公司形象”为由遭到解雇,加上当时媒合的104人力银行也未出面替他争取权益,愤而向
法院提告求偿。法院一审判决赵女胜诉,104需赔偿赵女4.5个月薪水约33万;二审却出现
大逆转,法院认定双方契约属“特定工作契约”,派遣工契约即告终止,改判赵女败诉。
台科大电机系毕业的赵欣禾,拥有修长美腿和窈窕身材,平日穿着火辣,还曾参加SUPER
GIRL网络票选美女活动。前年12月经104人力银行媒介,派遣到微软担任行政管理的工作
。当时与104签下劳动契约协议,派遣时间到去年6月底,但赵女仅到职1个多月,微软竟
告知她不再雇用,以“业务性质变更”为由终止契约。
赵欣禾追问遭台湾微软解雇原因,竟是“服装不专业、裙子太短,不符微软形象”。事后
双方曾经进行劳资争议协调,但双方并无达成共识,赵女一状告上法院,指控台湾微软资
遣理由不符。台湾微软则是宣称须另行应征专职人员,才不继续聘用赵女,与穿着打扮无
关;104在协调时也曾提供赵女其他工作机会,但赵女坚持月薪不得少于7万元,并非104
不愿安排。
台北地院认为,依照劳基法规定,104以“任务改变,无其他职缺”为由提前将她资遣已
属不合法,且赵女工作性质并不特殊,且仍有其他职缺可安排,104与赵女的雇佣关系仍
存在,判处104败诉,应判赔4个多月薪水共33万多元给赵女。但案件上诉到二审,结果却
出现大逆转,认定双方契约属于“固定期性特定工作契约”,派遣终止契约就告终止,因
此改判赵女败诉。
作者:
bervis (世界越快,心则慢)
2012-09-09 19:31:00118小妹
Yes, 正职基本上都年薪150以上,所以这合理!
作者:
cobrasgo (人鱼线变成鲔鱼线,超帅)
2012-09-09 19:53:00爽是一回事,进不进得去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bbbing (无)
2012-09-09 20:16:00进去之后在搞什么鬼又是下一回事
作者: ufoon (屌) 2012-09-09 21:23:00
好屌
作者:
aaagang (我...)
2012-09-10 08:12:00我六万就好了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2-09-10 09:36:00一堆人只看到"女","月薪七万"就开始酸,殊不知二审这种判例出现将来受害的是所有约聘甚至正职劳工....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2-09-10 09:39:00将来约聘公司随便找个理由火掉员工时,人力仲介就可以援例叫你自己想办法
作者:
atengo (atengo)
2012-09-10 21:40:00她32岁了,也算名校出身,年资起码好几年,又不是刚毕业的
作者: lave70 2012-09-10 21:43:00
轻熟女?
作者: metaphysic (多情应笑我) 2012-09-11 00:45:00
演艺圈会比较适合她 闹上新闻 以后谁敢用她
作者:
ken1325 (优质水瓶男)
2012-09-11 13:24:00请问里面的工程师薪水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