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ttlefoot (托拉古斯基)》之铭言:
: 这个Lay off,不是小弟要被Lay off。
: 是小弟想Lay off 底下的一位工程师。
: 事情是这样的,小弟待在园区的一家IC设计公司。
: 担任IC数位设计的部分,三四年前董事长丢了一份履历给我。
: 说是跟他合作的一位大学教授今年研究所毕业的学生。
: 说是有数位设计的经验,看能不能收。
: 董事长丢的履历能不收吗? 于是就收了,而这是一连串恶梦的开始.....
虽然有点事后诸葛 不过还是讲一下 当时可以有更好的作法
1. 弄清楚她跟董事长的交情到哪里
有时候真的是顺手拿来的履历而已, 董事长未必当她一回事.
如果能在面试的时候看出不适任, 讲出实话, 董事长自有方法应付教授那边;
反正董事长一句话 "抱歉现在没有缺, 帮你推荐其他公司", 也可以应付.
不是董事长的家人的话, 其实不需要那么多顾忌.
2. 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好物 (虽然劳基法没有试用期...)
当时就可以弄减薪, or 不适任, ..., etc
真的想当个好人, 都不想得罪, 也有各种虚招可以用;
说你现在需要某某 "她正好缺乏" 的专长,
说你手下已经有很多 "她最擅长" 的专长也可以.
你被自己想像中的 "她与老板关系很好" 吓到, 才会弄起来绑手绑脚;
一开始弄清楚的话, 都不会有后面这些杂七杂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