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投票 ID文章五篇以下违反版规六 劣退

楼主: mmkntust (老王厨房)   2012-08-18 17:07:07
投票 请按大写 V
本版长期以来 有新ID灌水冲文章数问题
因此举办此新增条例投票
原版规六
六、 文章字数在30字以下一律删除。
未满60字将视内容决定是否保留。
网址不算字数,英文以单字为单位。
因字数过少而删除之文章将不予保留及退还。
新增:
若PO文ID含本版所PO文章小于等于5篇 并违反版规六
认定为冲文章数 文章直接删除劣退不公告
选项:
A) 同意
B) 不同意
投票资格:
1. 登入次数30次以上
2. 有效文章数5篇以上
投票时间至8/24(五)晚上截止
作者: kng (=.=")   2012-08-18 21:41:00
上次投票的答案出来还不是没用办好玩的吗?
作者: ViperII (R.I.P. Y.Z.)   2012-08-18 22:47:00
真好玩耶wwwwwwww太好玩惹
作者: oi0016 (已经到公海了吗)   2012-08-18 23:31:00
祝你好运
作者: shaffer (planet)   2012-08-19 14:42:00
那干脆调整最低发文数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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