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国外教师罢工的新闻常见, 台湾却因为法律问题不准教师罢工, 明明我们都有工会了
大家最希望工会争取的通常是薪资调整透明化,机制化,要跟上通膨
或是退抚机制要更有保障,更加友善.不奢望能比照旧制,至少新制和新新制要改得更好一点
但教师票数不够多, 声音通常都不为人重视
所以归根究柢就应该先争取罢工权不是吗?
相对少数的团体想要争取福利 很难单纯靠工会走温和的争取路线
教师要是能比照国外罢工, 就能真正严重影响到全国运作, 就能让诉求被重视
所以应该是先罢工→争取修法让教师有罢工权→争取福利→争取不成再罢工
这样是不是比较合理? (虽然可预见教师内部会先分裂成:挺/不挺罢工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