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育婴复职后兼任行政职 特休计算

楼主: craboss (蟹老板)   2024-08-10 21:28:33
以下是我太太的预计育婴时间:
114年1月-114年7月,预计114/8/1复职且兼任行政
学校人事告知
特休计算为前学年度在职日依比例(年资核定天数×5/12)计算
并附上法条http://i.imgur.com/72liX7e.jpg
请问人事计算方式正确吗?
有查阅板上以前文章,感觉学校人事法规解释有所不同。
希望版上先进能提供说明与解答。
或是有相关公文释例或相关法规可提供,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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