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转录] 自由广场》改革不友善的校园性别事件救

楼主: vikk33 (陈V)   2023-07-21 11:53:09
※ [本文转录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akV2I4U ]
作者: vikk33 (vikk33)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转录] 自由广场》改革不友善的校园性别事件救
时间: Fri Jul 21 10:42: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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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自由广场》改革不友善的校园性别事件救济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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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性骚扰及性侵害事件等性别事件频传,立法院正在研商修正性平三法,期望建立更
加完整的防护机制。然而本次修法草案在校园性别事件却未妥善处理救济管道,使得现行
不友善的救济管道问题仍然存在,于立法院研议时应予考量。
其一,救济管道漫长繁复,容易造成却步或在救济过程中遭受二度伤害。依照性平法修正
草案及高中以下学生申诉等规定,校园性别事件经过调查、惩处、申复、申诉、再申诉,
方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各项法规标准的程序,整个时程可以延长到八个月,冗长又旷
日费时。
性平法亦规定学校及主管机关对于校园性别事件的认定,应依据性平会调查,导致后续行
政机关内救济管道主要检核调查程序是否有瑕疵,无法直接重新认定,如果疑义仅可将事
件发回学校性平会重新调查。实务上高中以下学校因不同类型法规繁琐,部分案件并非调
查报告本身具有瑕疵,而是后续申复或申诉处理程序有误,却导致案件来回反复,对学生
造成煎熬,甚至是二次伤害。
其二,不同救济管道彼此无统一机制,不同身份或不同学校恐造成救济结果不一致的风险
。现行规定校园性别事件如果有跨校或不同身分别的行为人或被行为人,救济管道各自不
相同,例如数所学校学生共同在网络上性霸凌另一所学校学生,事件调查由单一的事件管
辖学校负责,如果不服申复结果,却是由不同学校各自组成学生申评会进行救济。同一案
件却由不同的救济管道处理,如果彼此认定不一致,将导致案件迟迟无法确定。如果是教
师与学生一起触犯校园性别事件,更因为身分不同分别向教师申评会或学生申评会提出救
济,增加学校困扰。
其三,学生必须一直向学校请求救济,如学校已经不被信任,救济管道并无实益。草案规
定,在校园性别事件中,学校如果显有违法的状况,主管机关性平会可以直接调查,但修
法草案制度设计是将主管机关性平会调查结果视为学校性平会调查结果。则如果学生不服
,仍然需要向学校提出申复、申诉,变成由学校审理上级机关的调查有无瑕疵。且前述调
查、惩处、申复、申诉皆由学校负责,不但增加高中以下学校负担,也使得一旦学生不信
任学校调查,却需要向学校申复、申诉,才能向主管机关提出再申诉,使学生容易对性平
制度充满无力感,不再信任。
综上所述,一个友善的救济管道需要让被行为人及行为人都能信赖且迅速解决,毕竟“迟
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本次性平三法修正应重新建立校园性平事件救济管道,以主管机关
救济为主,简化救济流程,例如改为直接向主管机关寻求救济,如果不服再直接向法院提
出诉讼。
如此可解决冗长的救济管道问题、避免不同一的救济疑义,更可避免高中以下学校的负担
,提高对校园性别事件处理的有效性。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光只讲性别事件不够
只靠校内与教育局救济也不够
必须跟教改所欲扑灭的升学主义与黑心校规霸凌威权管教一起处理
正视其自我内卷封闭的权力滥用本质
让警察、社工、政风等进驻公私立各级学校
由外部指挥监督校园
一有发生即刻逮捕法办才能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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