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112县外教师介聘名单

楼主: emotiontfm (吴阿光)   2023-05-18 22:21:07
不知道版上有没有离岛教师,
或是曾经待在离岛的教师?
今年调动有某个离岛教师只有实质服务满2年,
再借调5年,
然后县外调动成功,
国教署同意采计她的借调年资,
牺牲孩子的受教权,
这5年让她占缺,也不能补新的正式教师,
只能艰难的一招二招三招...甚至十几招找代理教师
违反离岛建设条例规定:
第 12-1 条
1.为保障离岛地区学生之受教权,离岛地区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初聘教师应实际服务六年以
上,始得提出申请介聘至台湾本岛地区学校。
2.前项所谓实际服务年限,除育婴或应征服兵役留职停薪者外,应扣除各项留职停薪年资
;以实际服务现职学校年资为限。
离岛建设条例6年确实很久,
我也希望能够将年限修改得更合乎人情,
但在法条尚未修改前,
当初考教甄的时候就知道有绑年资这件事,
当年度简章清清楚楚规定
“应于该校实际服务满6年,
始可提出介聘至台湾本岛地区学校”
为什么有人可以用借调这种方式规避,
国教署还可以同意!
大家都想回家,也面临生育限制,
因此有的老师选择重考,
有的老师每个周末奔波回去看孩子,
大家都秉持着教育良心,
好好陪离岛的孩子6年才离开,
但之前很坚持离岛年资,
连离岛间调动都要重计年资的国教署,
居然因为有人后台强硬,大开方便之门!
从此之后,是否考上离岛的教师都可以用这种方式,
连离岛的土地都不需要踏上一步就可以调动,
这样最后牺牲的是学生,
也违背了离岛建设条例希望减少教师流动率、
增加离岛师资稳定性的初衷。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许皆传)   2023-05-19 19:30:00
其实眼红可以明说,不用扯孩子的受教权当大旗牺牲孩子受教权的只会是怠政的学校行政 别什么鬼问题都要抓个稻草人出来鞭
作者: supercilious (mnemonic)   2023-05-20 13:26:00
有背景的人到哪都吃得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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