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版上有没有离岛教师,
或是曾经待在离岛的教师?
今年调动有某个离岛教师只有实质服务满2年,
再借调5年,
然后县外调动成功,
国教署同意采计她的借调年资,
牺牲孩子的受教权,
这5年让她占缺,也不能补新的正式教师,
只能艰难的一招二招三招...甚至十几招找代理教师
违反离岛建设条例规定:
第 12-1 条
1.为保障离岛地区学生之受教权,离岛地区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初聘教师应实际服务六年以
上,始得提出申请介聘至台湾本岛地区学校。
2.前项所谓实际服务年限,除育婴或应征服兵役留职停薪者外,应扣除各项留职停薪年资
;以实际服务现职学校年资为限。
离岛建设条例6年确实很久,
我也希望能够将年限修改得更合乎人情,
但在法条尚未修改前,
当初考教甄的时候就知道有绑年资这件事,
当年度简章清清楚楚规定
“应于该校实际服务满6年,
始可提出介聘至台湾本岛地区学校”
为什么有人可以用借调这种方式规避,
国教署还可以同意!
大家都想回家,也面临生育限制,
因此有的老师选择重考,
有的老师每个周末奔波回去看孩子,
大家都秉持着教育良心,
好好陪离岛的孩子6年才离开,
但之前很坚持离岛年资,
连离岛间调动都要重计年资的国教署,
居然因为有人后台强硬,大开方便之门!
从此之后,是否考上离岛的教师都可以用这种方式,
连离岛的土地都不需要踏上一步就可以调动,
这样最后牺牲的是学生,
也违背了离岛建设条例希望减少教师流动率、
增加离岛师资稳定性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