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国北教大文教法律硕士班研究生,目前在徐筱菁老师指导下撰写硕论,题目为“教育行政机关商借教师之权责与法制建构”。
什么是商借教师?
简单说,就是领学校薪水、占缺于学校,但服务于教育行政机关的老师。
为什么会需要这些老师呢?
很多情况是,机关内部的人才不足,业务需要具有实务经验的老师来协助,所以才需要商借教师。
但是目前的规范只有“行政规则”的位阶,
并且,每个县市的规范都不一样,
制度相当混乱。
这次想访谈的人有两类:(不以现任为必要,退休也可以)
1.正式教师:有商借经验的教师或候用校长/主任(目前需要中、南、东部的老师协助)
2.管理商借教师的主管,如:科长。
访谈方向约是询问动机、工作情形,以及有没有一些建议给这个制度,不需要特别准备。
访谈大约40~60分钟,可以面谈或google meet,访谈内容会匿名处理。
访谈费以line礼券赠送600元(上调一些看看有没有人QQ),虽然不是太多,但也希望您不吝分享宝贵的经验。
如果有意愿,可以透过站内信联络我,
或是email给我:
[email protected]
国北教大文教法律硕士班研究生 徐启翔
另外,这是我经营的ig,有兴趣可以看看,里面会分享一些教育现场的法律问题,如果有法律问题也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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