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inni (有你真好)》之铭言:
: 大家好!
: 因为暑假时调动回彰化,近日彰化人事再帮我审核提叙资料时,发现与八年前北市提叙的
: 算法,差了一级,整整少了一级八年薪水跟年终考绩。
: 肇因考上正式教师时的代理年资采计的方式不同,台北市于101学年度时严格的依日计算
: 代理年资,而在103学年度才更改为以月计算代理年资,与教育部函释的内容有其矛盾,
: 北市府承办人给的答复是:那份函释是给高雄市政府的,所以台北市不知情。
: 我找到教育部给高雄市更早的函释,相关函释内容如下:
: https://i.imgur.com/zvWxyYd.jpg
: 给高雄市的函释如下:
: https://i.imgur.com/OoLMoIY.jpg
: 在亲洽北市府承办人后,得到不能改叙的答案,并且强调其做法在101学年度当时合乎规
: 定,让我相当不解。
: 因攸关8年少一级的薪资,甚至在彰化提叙也可能承接北市采计的起叙方式,可能未来20
: 年一直少一级,我想着是不是得提出行政诉愿,北市府说目前只有发生我这一例因为采计
: 方式不同而差一级的状况,回复完也没有后续处理方式,不了了之。
: 不知道有没有老师跟我一样被蒙了八年的光阴,要不是调动到彰化,还真不知道原来台北
: 市政府的办法有疑虑(说是办法其实也不算,只能是市府提叙的规定)
: 想请教:有相同经历写过诉愿书的老师吗?
: 或曾经提出行政诉愿的经验?
: (有点茫然,还是得付费找律师请益吗?)
: 谢谢大家
1.原文引用网址97年给高雄市的函原文扫瞄档已经找到了
当时确实没有给高雄市以外的其他县市
http://tw.class.uschoolnet.com/class/?csid=css000000055058&id=model7&cl=120433
6866-3428-3063&mode=con&m7k=1228113479-2791-5400&_ulinktreeid=
但这份函只是提醒高雄市依教育部80年8月5日台(80)人字第41105号函办理
所以关键不是台北市有没有收到97年的函
而是有没有收到80年的函
2.80年的函年代太久了网络上找不到原本
但98年教育部有再次发函提醒各县市依80年的函办理
台北市到101年您考上后还不知道此项规定确实有问题
http://163.20.173.251/news/u_news_v2.asp?id=%7BD7135460-21B7-472F-8B1D-ED20D72
052C8%7D&newsid=1050&PageNo=1&skey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