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国中科技中心征生活科技与资讯科技代理教师各一名
简章如下
一、依据:
“教师法”、“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及“台北
市高级中等下学校教师甄选作业规定”办理。
二、甄选科目及录取名额:
科别 正取 备取 教材版本 聘期 备注
生活科技 1 2 科技领域领纲
以甄选后报到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1.须规划及设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统整性主题
课程教案及协办中心营运期间所有相关事务。
2.须担任讲座、授课、指导社团、带领比赛、营队。
3.须办理公文、承包专案、处理采购及行政事务。
4.具下列资历者尤佳:
(1)具数位自造的教学经验
(2)有雷切机、3D打印机的作品产出实务经验
(3)具备手工具操作、传统机具操作、机电整合、
电学相关能力
(4)对开发板、人工智能、物联网、创意思考、产
品设计有专业熟稔
(5)具传统工艺现代化的理念及悦趣性作品设计
(6)具管理知能(负责自造中心教室及机具借用管
控)
(7)具桌游设计经验、并能依108科技课纲设计课
程。
(8)具开发创新课程能力,并对STEAM教育有深入认
知
工作要求:
1、本职务为教育局行政训练专缺,为行政人员职缺
(非主管职,无主管加给),上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
时至下午5时,寒暑假全日上班。
2、本职务需授课,每周基本钟点四节为原则。
3、本职务主要任务为承办专案(主计画、子计画、外
接计画)、规划活动、处理公文、请购核销、授
课、担任讲座、助理讲座、研发教材课程包及临
时交办事项,需能独立作业。
4、本职务工作态度,需能恪遵行政伦理、服从上级
主管指示及指挥。全力支援各类活动,并配合假
日加班。待人圆融、与同事和睦相处。
科别 正取 备取 教材版本 聘期 备注
资讯科技 1 2 科技领域领纲
以甄选后报到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1.须规划及设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统整性主题
课程教案及协办中心营运期间所有相关事务。
2.须担任讲座、授课、指导社团、带领比赛、营队。
3.须办理公文、承包专案、处理采购及行政事务。
4.具下列资历者尤佳:
(1)能够施行“不插电”程式教育并进行开发相关教
学
(2)熟悉各种“微型电脑开发板”microbit、
arduino、树莓派、webduino、光环板等应用
(3)具程式设计经验,了解Python语言并对于运算思
考有清晰概念能教导“逻辑、算法”等
(4)对物联网IOT有专长,擅长网络控制。
(5) 熟悉AI并能应用于国中课堂教学
(6) 具个人创意作品并有参展经验
工作要求:
1、本职务为教育局行政训练专缺,为行政人员职缺
(非主管职,无主管加给),上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
时至下午5时,寒暑假全日上班。
2、本职务需授课,每周基本钟点四节为原则。
3、本职务主要任务为承办专案(主计画、子计画、外
接计画)、规划活动、处理公文、请购核销、授
课、担任讲座、助理讲座、研发教材课程包及临
时交办事项,需能独立作业。
4、本职务工作态度,需能恪遵行政伦理、服从上级
主管指示及指挥。全力支援各类活动,并配合假
日加班。待人圆融、与同事和睦相处。
注1:实际缺额除第1次招考依本简章公告缺额外,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第6次
及第7次
招考,将于前次考试榜示时并同公告,请迳自本校网站查询,如已录用无缺额之科(类)别
,
则不再进行下一阶段招考。
三、报名资格:
(一)符合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13条各款资格者。
(二)未具双重国籍之中华民国国民(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定居设籍未满10年者,不得参加
甄选)。
(三)具有中等学校各该科合格教师资格尚在有效期间者。【可报考第1次至第7次招考】
。
(四)修毕报考该教育阶段、科(类)别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可报考
第 2 次至
第 7 次招考】。
(五)大学以上学历相关科系毕业者【可报考第 3 次至第 7 次招考】。
(六)需未有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33条或教师法第14条各款情事之一者。(倘报名
时未发现,
于聘用后仍应予解聘)
四、报名日期:“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第 1 次报名】:109 年 10 月 06 日(二)09:00-11:30。
(二)【第 2 次报名】:109 年 10 月 13 日(二)09:00-11:30。
(三)【第 3 次报名】:109 年 10 月 15 日(四)09:00-11:30。
(四)【第 4 次报名】:109 年 10 月 20 日(二)09:00-11:30。
(五)【第 5 次报名】:109 年 10 月 22 日(四)09:00-11:30。
(六)【第 6 次报名】:109 年 10 月 27 日(二)09:00-11:30。
(七)【第 7 次报名】:109 年 10 月 29 日(四)09:00-11:30。
五、甄试日期
(一)【第 1 次甄试】【生活科技】:109 年 10 月 07 日(三)上午 08 时 45 分前
至教务处报到。
【第 1 次甄试】【资讯科技】:109 年 10 月 07 日(三)下午 13 时 30 分前至教务
处报到。
(二)【第 2 次甄试】【生活科技】:109 年 10 月 14 日(三)上午 08 时 45 分前
至教务处报到。
【第 2 次甄试】【资讯科技】:109 年 10 月 14 日(三)下午 13 时 30 分前至教务
处报到。
(三)【第 3 次甄试】【生活科技】:109 年 10 月 16 日(三)上午 08 时 45 分前
至教务处报到。
【第 3 次甄试】【资讯科技】:109 年 10 月 16 日(三)下午 13 时 30 分前至教务
处报到。
(四)【第 4 次甄试】【生活科技】:109 年 10 月 21 日(三)上午 08 时 45 分前
至教务处报到。
【第 4 次甄试】【资讯科技】:109 年 10 月 21 日(三)下午 13 时 30 分前至教务
处报到。
(五)【第 5 次甄试】【生活科技】:109 年 10 月 23 日(五)上午 08 时 45 分前
至教务处报到。
【第 5 次甄试】【资讯科技】:109 年 10 月 23 日(五)下午 13 时 30 分前至教务
处报到。
(六)【第 6 次甄试】【生活科技】:109 年 10 月 28 日(三)上午 08 时 45 分前
至教务处报到。
【第 6 次甄试】【资讯科技】:109 年 10 月 28 日(三)下午 13 时 30 分前至教务
处报到。
(七)【第 7 次甄试】【生活科技】:109 年 10 月 30 日(五)上午 08 时 45 分前
至教务处报到。
【第 7 次甄试】【资讯科技】:109 年 10 月 30 日(五)下午 13 时 30 分前至教务
处报到。
(七)甄试人员请准时报到(请带身分证查验),逾时视同弃权。
六、甄试方式:面谈(含资料审查及口试)
(一)教案(材)或教学档案或教具审查(占 50%):当日携来,于口试时审查,得以口头
说明介
绍或操作,以 15 分钟为限,审后携回。
1.教案撰写范围:以科技领域领纲为本,规划及设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统整性主题
课程教案(例如:Maker、AIoT、创新产品设计)。
经
营、行政参与等。
3.教学教具:以科技领域领纲为本,规划及设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统整性主题课
程之软、硬件教具(例如:智慧机构、自造玩具、创意产品)。
(二)口试(占 50%):依行政经验、行政理念、危机处理、教育理念、班级经营、仪表
举止、
服务抱负、表达能力等评定、必要时会进行 5~10 分钟教学演示(范围教
材可自行准备)。
七、成绩计算:依甄选成绩决定录取顺序(成绩相同时,以口试成绩高者为优先),但甄
选成绩未达 80
分者不予录取,该科得从缺。
八、报名事项:
(一)报名费用:新台币参佰元整。
(二)简章及报名表请上本校或教育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ptjh.tp.edu.tw/
或
http://tsn.moe.edu.tw。
(三)报名地点:本校人事室蔡小姐,电话:02-28912091 分机 106;台北市北投区温泉
路 62 号
(四)报名方式:填报名表并携有关证件(需通知成绩者请附限时回邮信封),亲自或委
托至本校
报名,通讯报名不受理。
九、应缴表件:影本(正本验后发还)
(一)报名表(贴相片)、简要自传(A4 直式横书)及国民身份证正、反面影本。
(二)合格国中教师证影本或教师证申办证明(无教师证者免)
(三)职前教育课程修毕证书(报名第 2 次至第 7 次招考者)。
(四)学经历证件影本(毕业证书、服务或离职证明)。
(五)其他专长或特殊表现证明、研习结业证书影本(无者免缴)。
(六)男性需缴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证明影本(无者免附)。
十、录取公告及报到:
(一)录取名单于下列时间于本校网站公告。
第 1 次于 10 月 08 日(四)17:00 前。
第 2 次于 10 月 15 日(四)17:00 前。
第 3 次于 10 月 19 日(一)17:00 前。
第 4 次于 10 月 22 日(四)17:00 前。
第 5 次于 10 月 26 日(一)17:00 前。
第 6 次于 10 月 29 日(四)17:00 前。
第 7 次于 11 月 02 日(一)17:00 前。
(二)录取者于下列时间办理报到,办理签约聘任事宜,(逾期以弃权论并依序通知备取
人员)。
第 1 次于 10 月 12 日(一)上午 10:00 至 12:00。
第 2 次于 10 月 16 日(五)上午 10:00 至 12:00。
第 3 次于 10 月 20 日(二)上午 10:00 至 12:00。
第 4 次于 10 月 23 日(五)上午 10:00 至 12:00。
第 5 次于 10 月 27 日(二)上午 10:00 至 12:00。
第 6 次于 10 月 30 日(五)上午 10:00 至 12:00。
第 7 次于 11 月 03 日(二)上午 10:00 至 12:00。
(三)备取人员于甄选 3 个月内,如发生正取人员离职之情事,得经本校教师评审委员
会同意,由
备取人员依序递补。
十一、成绩复查:
应考人如对应试成绩有疑义,请于成绩公告后持国民身分证,亲自向本校教务处申请复
查
(书面格式自订,请载明申请人姓名、身分证字号、地址、电话),电话或传真概不受理
。
(一)放榜成绩复查:
第 1 次于 10 月 12 日(一)上午 08:00 至 09:00。
第 2 次于 10 月 16 日(五)上午 08:00 至 09:00。
第 3 次于 10 月 20 日(二)上午 08:00 至 09:00。
第 4 次于 10 月 23 日(五)上午 08:00 至 09:00。
第 5 次于 10 月 27 日(二)上午 08:00 至 09:00。
第 6 次于 10 月 30 日(五)上午 08:00 至 09:00。
第 7 次于 11 月 03 日(二)上午 08:00 至 09:00。
(二)申请成绩复查,以一次为限,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成绩复查,不得要求重新评阅、提供参考答案、阅览或复印试卷。亦不得要求
告知阅
卷委员之姓名或其他有关资料。
十二、本简章经本校教师评审委员会通过,并报请校长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另本简
章倘有未
尽事宜悉依相关法规办理;如有补充事项,同时公布于本校网站。
十三、附则:
(一) 应试者所缴验之证明文件如有不实,除取消其甄选资格外,如获录取并于事后发现
证件不
实,则无条件解聘。另如涉及刑责由应试者自行负责。
(二) 经甄选录取叙薪悉依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规定办理,录取应聘者应遵守教师法、相关
法规
规范及台北市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工作守则(如附件)。另于签约后,不得
再至他校应征。
(三)录取者应于报到后一星期内缴交公立医院健检报告表(含最近三个月内胸部X光检
查),患
有传染病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或其他妨害教学之传染病者,注销录取。
(四)如遇天然灾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简章上之日程需作变更或无法办理时,公告
于本校
网站,应考者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附件一)
……………………………………………………………………………………………………
台北市立北投国民中学 109 学年度第 1 学期第 3 次代理教师甄选报名表
姓 名 报考科目 编 号
成绩
资料审查 (50%) 口试(50%) 总成绩
录取标准 复选结果
□正取 □备取第 名 □未录取
备注:
一、 请自行填妥本通知单之“姓名”、“报考科目”等字段资料。
二、 请缴交填妥姓名、地址之限时回邮信封一只(邮资 12 元),不需通知则免。
欢迎对自造教育与科技教育有兴趣的老师一起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