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中和国民中学108学年度体育钟点代课教师甄选简章
一、简章及报名表:本校不另售简章,有关表件请自行自本校网站(http://www.chjhs.n
tpc.edu.tw)下载,并自行以A4纸张影印填写完整。
二、报名表件包括:简章、报名表、委托书、切结同意书、准考证。
三、报名与甄选日期及时间:
甄选时间为:108年8月26日(一)、108年8月27日(二)………截至足额录取后,则停止
后续甄选。
报名:当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
考试:当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
放榜报到:甄选当日下午13时后
一、本兼任教师甄选依“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第3条第5项:“甄选作业
得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办理,倘前一次招考无人报名或录取不足额时,续办下一次
招考;如已足额录取,则不再办理下一次招考。请自行上本校网站参阅相关讯息公告。
二、各该考试日期的上午9时50分请至教务处报到,10时00分开始口试及试教至结束。
四、报名地点:新北市立中和国中教务处(地址:新北市中和区兴南路二段3巷17号)
五、报名方式:采亲自报名或委托(附委托书)报名,通讯报名不予受理。
六、选科别及名额:
钟点代课科目
体育。名额1
每周上课节数 约16节
*钟点代课教师每节钟点费以新台币360元支付,依实际授课之节数支给钟点费,学校得视
实际情形酌予调整授课节数。
(四) 备取:各科均备取2倍名额,备取人员资格之效力,若无缺额,即丧失资格,不另
行通知。
七、甄选资格:
(一)中华民国国民(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须在台湾设籍10年以上)
。
(二)具有下列聘任资格之一者:
1.具有各该教育阶段、科 (类) 合格教师证书者。
2.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3.大学以上毕业者。
八、甄选限制:
(一)具有教师法第四章及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第33条规定情事者,和曾参加新北
市教师甄选不遵守有关试场规定经查有案者,不得报考,纵因事前未察觉而于放榜录取后
发觉者,应予以无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或解聘。
(二) 非退休教师或校长。
(三) 因病资遣人员报考者,须检附公立医院康复证明及核定资遣公函。
(四) 持国外学历证件者,毕业学校应为教育部认可之国外大学院校,应有驻外单
位查证学历属实
公文,教育专业科目及专门科目并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采认达教育部规定标准
,且有正式公文证明,另加附下列证明,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1.经驻外单位验证后之国外学历证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证之中译本1份。
2.经驻外单位验证后之国外学历历年成绩证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证之中译本1份
。
3.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原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发之修业期间之出入境
日期纪录证明。
九、甄选方式与录取标准:
(一)正式录取以总分高低依序聘任之【试教成绩占50﹪(10分钟);口试成绩占50﹪(
10分钟),试教暨口试原始分数未达80分者不予以录取】。
(二)试教范围:以本校107学年度七年级教材为范畴,自选一单元进行试教。
健体领域体育科:翰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