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教师法修法之前.....

楼主: Faytrue (玉木宏实在糟糕~~)   2019-05-23 21:27:25
< 教师法修法之前... >
原文出处:https://vocus.cc/@r94241209ntu-edu-tw/5ce6953ffd89780001f134e8
教师法修法最近闹得沸沸扬扬,不适任教师的淘汰机制也再度成为热议焦点,教师不适任
当然应该淘汰,但在拟定教师淘汰机制前,铁定有另一个职务不适任,会造成学校教育更
大的问题!
关心教育者或教育现场从业相关人员,应该都不会反对一件事,那就是有问题的校长比例
,绝对比有问题的教师高出许多,而掌控整个学校大小事务的校长若不适任,对学校运作
的影响之大,也绝非单一教师可以比拟的,既然如此,检讨不适任教师退场机制前,是不
是更应该先思考不适任校长如何退场?
有人说在现行的学校体制下,校长的权力受到大量限缩,千万别被这种鬼话骗了!再怎么
限缩,校长还是有权决定学校的方向及八成以上的事务,这样一个攸关学校兴衰的要职,
竟没有设置任何淘汰机制!比六、七百万选票选出来的台湾总统还坚不可摧,合理吗?这
时又会有人说,校长做不好,四年任期届满,自然就会离开,所以无须淘汰机制,鬼扯!
难道我们应该眼睁睁看这位不适任校长去荼毒友校四年?然后自己继续忍受另一位不适任
校长胡搞四年?
教育部或国教署会告诉大家,能够经过校长遴选脱颖而出者,必然都是优秀且合适的校长
人选,若真有万一,该校长也会在连任或调任的过程中落马,事实真是如此吗?照这逻辑
,正式教师经历万中选一的教师甄选,绝对比越来越没人要抢的校长遴选更加艰难,那教
师人选不就更加优秀吗?又何必讨论淘汰机制呢?
真正的现实是,现在为数不少的校长,都是在当国教署或教育局处的校长,而非学校或学
生的校长,花在迎合主管单位的力气,远比花在校内经营的力气多,何需如此?当然是因
为他们了解游戏规则,只要掌握真正任命权的主管机关中意,哪怕天天躺在校长室里呼呼
大睡,照样有下一个任期可以干,校内同仁支不支持、学生喜不喜欢、甚至学校是好是坏
,一点都不重要,换言之,学校不过是这类不适任校长“营私”的便利工具!长官来访视
就请学生排排站好迎接、搬出大把的咖啡茶点来招待,长官要办大型会议、大型活动,二
话不说先答应下来才能露脸,这些奉承就像是连任校长之路的美丽地砖,每一块都马虎不
得。
也因为前述的百般迎合,促成另一个难解的问题:学校行政职务无教师愿意兼任!学校行
政业务本来就不少,随着资讯爆量,各研究机构、公务部门三不五时来个调查公文,就搞
得兼行政教师焦头烂额了,还要校长因为“营私”,承接更多的大型业务让兼行政教师陷
得更深,认真负责的教师谁受得了?不信者可以注意看看,非常多外部单位委办业务,都
会集中在特定几个学校,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出来兼任行政的教师,都是抱大腿第一、
做事再说的无尾熊教师,反正他们只负责将业务往下丢,校长说往东,这些人只想到用爬
的还是用滚的前往,校长指鹿为马,这些人大声拍手叫好,恶性循环由此展开,肯干、有
理想的教师发现校长腿上攀满了人,自己出来奉献,岂不也成了无尾熊集团的一员?那自
然要打退堂鼓了!
追根究柢来看,会有上述那些难堪的现象一点也不使人意外,校长的养成,通常是由各校
长年兼任行政教师中选出,这些人平常就抱惯了大腿,选上校长后,当然是继续抱好抱满
,只是对象换成国教署、县市教育局的长官罢了!更不幸的是,这种养成过程培育出的校
长,很难要求他有什么教育理念或中心思想,因为他很可能压根没思考过这个问题,于是
,另一个灾难就降临了,缺乏想法及理念的校长们,只能用空洞的口号和大兴土木证明自
己有所做为,仿佛不断花钱、不断施工,就是好校长的证明书一样,很多人一定都见识过
,这任校长将音乐教室从六楼搬到四楼、大肆改建装修,隔了四年不到,下一任校长又将
音乐教室搬到二楼,甚至是搬回六楼,然后又是大肆改建装修,美术教室还新新好好的呀
!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校长要证明自己有所作为,而且比前任校长更有想法(更有可能
的是,校园更新是其仅有的教育理念!),事实上,就是多花一倍的钱,然后教师和学生
的授课没有任何实质改变,还必须长期忍受施工带来的侵扰与不便。
一竿子绝对不能打翻一船人!无庸置疑,尽心尽力的校长还是占了绝大多数,无奈的是,
糟糕的养成过程,很大程度地限制了校长的能力和视野,再加上身旁成群只会鼓掌的无尾
熊环绕,导致原本应该具备一定教育内涵、引领学校向前进步的单位首长,一个一个沦为
空心腐败的教育“官”,更凄惨的是,教育部在研拟各项政策、法规时,这些易于配合的
校长们理所当然地成为咨询、审查委员,在长官的各种会议中,他们也理所当然找回过去
熟悉的无尾熊角色,上面要推的政策都好、要修订的法规都对,于是,整个教育圈,形成
一个上下交相贼的马屁系统,再怎么离奇古怪的政策,总要等到面世后才会有人出声纠正
,然后再因为时已晚而大费资源来修正!别怀疑,那些白白折腾的资源都是你我身上挤出
来的纳税钱!
学校需要的是一位关心师生的校长,而非关心国教署、教育局处的校长!改变校长们的体
质,远比教师法的修法来得更迫切、影响也更重大,请教育部订定校长淘汰机制,并重新
检讨校长养成及遴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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