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 2019/05/0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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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吟/国小老师
近日为了修改《教师法》,闹得沸沸扬扬,主因是不适任教师的界定困难。面对教育现场
十六年,发现认真的老师,反而容易惹非议,因为老师见到学生行为不适当,欲出手管教
,却缺乏有效的管教办法,仅凭个人有限的能力,容易超出界线。如何让老师专注于教学
,适宜且有效的管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以下依家长、学生、管教等三个面向,个人
的建议如下:
一、家长需配合管教:由于少子化冲击,每个孩子在家庭中都是宝贝,当学生出现行为问
题,老师想要出手管教,往往得不到家长的支持,老师只好自己默默承担。例如:有家长
听了孩子的片面之词,到学校找老师算帐,家长大骂老师时,孩子坐在位置上满脸笑容,
伸长脚准备绊倒老师。此时家长做了最坏的示范,导致孩子觉得做错事没关系,说谎也没
关系,不用尊重老师,因为有人会帮他撑腰。
也有些家长会干涉老师的教学、作业、管教方式......等等,希望能给自己的孩子特别待
遇,忽略了孩子要学会负责和适应团体生活。若能依据学生年龄,给予明确家长必须配合
的项目,将有助于亲师合作。当学生有异状,例如:衣着肮脏、明显瘦弱、放学无人管教
、行为问题,校方能强制家长到校说明。当家长不肯配合校方或明显未尽责,政府能强制
家长接受亲职讲习课程。不须等到社会局介入,先一步预防,不让儿少受虐有发生的可能
。
二、学生需担负责任:曾经有一名少年矫正机构的心理治疗师,对犯罪少年们这么说:“
你们会到这里来,就是因为别人不断的原谅你!”其实台湾法律对未成年的儿少已经非常
宽松,孩子做了不法行为,却总是被轻易宽恕,未进入法律程序。从国小就开始一而再,
再而三的犯错,顶多到学务处站立反省,或不痛不痒的记过,没机会学到教训,直到成年
后犯法,直接进入监牢。
有本书上提到“过于友善的大人”一词,意思是成长背景中,只有友善的大人,对孩子来
讲不是一件好事。因为不论做错了什么事,老师、亲戚、家人、社会都只会给他亲切的言
语,大家都不想当坏人,缺乏真实的反应,导致孩子无法判断事情的严重性 ,以为冒犯
到别人道歉就没事了。
现在学生犯错,都会说是老师的问题。例如:国中生用扫把嬉闹,造成重伤,十几岁的人
应该了解扫把只能用于扫地,遗憾的是法院判了老师疏于督导,校方需赔偿。事实上,校
方不可能在校内所有场所和物品贴上标语,老师不可能在联络簿上写下所有应注意事项。
在家养妈宝、在校养校宝,究竟什么时候,孩子才要为自己负责?我们是否太忽视学生本
身的应负的责任?虽然是未成年的学生,但是也该有基本认知,应该让学生好好面对自己
的错误,负起责任,不要总是归咎于老师失职,未来才能成为负责的大人。
三、管教需有效执行:目前学生在上课嘻闹、趴在座位睡觉、挑衅老师、霸凌同学,都不
算少见,然而动辄得咎的氛围,和教育部推行的正向管教措施,让老师能做的只有口头纠
正、调整座位、要求反省、增加作业、静坐、站立反省,学生不配合时便无计可施,学生
对记过也无所谓,很难会被退学,协请家长处理却没有强制力,家长不一定愿意到校开会
。老师无法有效遏阻行为不当的学生,使学生更加目无尊长、气燄高张,而其他学生起而
效尤,于是校风愈加败坏,公立学校的管教办法不够严谨,保护不了其他愿意学习的孩子
,导致家长宁可选择把孩子往校规严格的私立学校送。
适当的学生管教办法是除了家庭教育之外,能够给孩子向上的机会。辅导与管教学生是老
师的义务,目的在于:“增进学生良好行为、维护校园安全、维持教学秩序、确保班级教
学及学校教育活动之正常进行。”国外校园订定管教办法,能让学生习得自然后果,也许
可以成为我们的借镜,例如:请出教室、课后留校、约谈家长、留校察看、社区劳动服务
、短期或长期停学、转学,校内人员负责实施无关法律的惩戒,法律行为则由学校联合校
外机构实施。
不只学生需要正向管教,对能积极管教学生的学校,也应给予奖励,而非没有上限的归咎
于老师管教不力,否则校园事件发生时,怕影响校誉的学校就会息事宁人,闯祸的学生反
而逍遥度日。现在积极修法制裁不适任教师,究竟何时才能修法规范不守本分的学生呢?
毕竟老师是有学生才存在,学生才是教育的主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