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拜托大家轮番上阵打电话去民进党教委办公室,打爆他!因为4/29教师法修法“
再度再审”,拜托大家打电话。也欢迎将此资讯转传给各国中小教师广为宣传。
以下是说帖,照着讲就行:
一、 此修正案最可怕的莫过于“行为违反法规,且违反教师专业伦理、学术伦理或损害教
师职务之尊严,经学校查证属实,有解聘及终身不得聘任为教师之必要。”这条定义模糊
,主观太强,很可能沦为斗争或政治迫害的手段,我们坚决反对到底。
二、 尊重专业,教评会委员就应该维持教师至少一半以上的名额:
修这个法根本搞错方向,把校长的错拿来套在我们老师身上。校长权限这么大,把校长的
责任拿来套在老师身上,再给老师更多的限制也无法解决校长不作为的问题,这是头痛医
脚,脚痛医头。头痛医脚,脚痛医头,这样病会好吗?根本没有对症下药。
某些家长团体老是说我们老师师师相护,但是却举不出师师相护的例子。这些家长团体不
要搞错方向,学校教评会一向都是采取祕密审议制(如书面意见,但不记名)及祕密投票
,这样怎可能会师师相护呢?如果外界如此不信任老师,那干脆立法,教评会审不适任教师
时一律采秘密投票,这样省去家长猜忌也维护了教评委员不受污名,而不是用没有专业、
不在教室现场的校外社会人士进来介入学校的治理。现在行政院版教师法修正草案,拟在
处理不适任案时,将教评会委员教师代表改为“少于”总额1/2,此举恐让没有专业背景的
人进入教评会,影响教师专业自主。且过去不适任教师难以处理,并非教评会“师师相护
”,而是校方不提报,修法根本没有对症下药。
三、任何校园发生性侵、性骚扰事件,一律由学校组成性平会调查,且2009年修改“教师
法”,只要性平会确认属实就解聘,根本不必再经过教评会同意,就可直接解聘狼师。如
果有学生或家长投诉老师性骚,校园性平规定有连坐罚则,所以每一个委员会都不敢避责
,包含学生申诉委员会、性别平等委员会、考绩会,不办就是怠惰。不通报,不处理,相
关处室有罚则,学校也会有罚则。这样谁敢师师相护?况且性平会权力超大!即使法院判没
有性侵、性骚一样可以解聘老师。某些家长团体说老师师师相护,根本就是栽赃老师。
四、我们坚决反对不专业的调查员与辅导员以及缺乏监督、评鉴机制的专审会,原因如下
:
1、专审会号称模仿美国的“同侪协助与同侪检视(PAR)”,在PAR委员的组成,只有两种
人—教师工会代表和教育主管机关代表,而且教师工会代表必须要过半,因为要尊重教师
专业。
2、与PAR专责负责调查暨辅导的辅导教师(CT)相比,我国调查员与辅导员在遴聘及培训上
都明显不足。
PAR 明定CT必须为第一线教学的现职老师,而且任教3年就要回学校教学。
但是我国的专审会调查员及辅导员却缺乏相关规定, 在此次修法,将专审会权力扩大到可
以跳过学校教评会迳行解聘教师 ,教师怎能放心?
五、教师法修法程序不正义,未依一般法律修订经公听、预告…等程序,我们认为应该退
回行政院、教育部重拟。
■教育及文化委员会-第9届第7会期委员名单委员名单
●国民党
1.柯志恩(02)2358-6711
2.陈学圣(02)2358-6699(桃园)
3.蒋乃辛(02)2358-6901
4.林奕华(02)2358-6111
●无党
1.高金素梅(召委)(02)2358-6051
●民进党
1.张廖万坚(02)2358-8282(台中)
2.黄国书(02)2358-6846(台中)
3.蔡培慧(召委)(02)2358-6812(不分区)
4.钟佳滨(02)2358-6626(屏东)
5.苏巧慧(02)2358-6191(莺歌树林新庄)
6.许智杰(02)2358-8151(凤山)
7.李丽芬(02)2358-8328(不分区)
8.吴思瑶(02)2358-8131(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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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邀请各国高中与国小教师参与废除导师制连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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