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台北市满额学校教职员子女仍可优先就读?

楼主: fainting ( )   2019-03-12 18:52:37
孩子今年还没要上小学,但想先了解一下
教师子女可随其父母就读所服务的小学,
那如果该学校该年度为额满学校,
教师子女仍有优先就读权吗?
查到的条文里没有明确写到耶
现在的学校是偏乡小校,人事说他不清楚
请问有有经验的人可以分享一下吗?谢谢
查询到的条文如下:
1.台北市各公立国民小学现职编制内教职员工之子女或受监护人得优先随其父、母或法定
监护人就读于所服务之学校。(台北市国民小学新生分发作业要点)
2.小朋友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优先”分发至“额满学校”?
答:小朋友必须“完全符合”下列3项条件,才可以优先分发“额满学校”,不符合其中一
项,都不能优先分发:
(1) 小朋友、爸爸及妈妈三人(或小朋友跟监护人)要在当年度3月20日前,共同设籍
在“额满学校”学区内同一户籍。
(2) 小朋友实际住在“额满学校”学区内,而不是寄居。
(3) 具备下列其中一项证明文件:
A. 小朋友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监护人)持有的学区内同址建物所有权状(房
屋所有权状证明),且房屋所有权状证明是在小朋友入学前一年12月31日前取得。
B. 小朋友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监护人)持有的学区内连续居住3年以上,经
公证的房屋租赁契约证明(连续三年之计算方式为104年3月20日前迄今)。并提供当年度
1月1日至入学资格审查日前(约4月下旬),足以证明居住事实之水费及电费收据。
另外下列情形之小朋友,亦属于可以优先分发入学之对象:
(1)小朋友的母亲符合“台北市原住民妇女扶助自治条例”第三条规定,且经台北市政府
原住民事务委员会核发证明文件,并有居住事实者。
(2)小朋友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局核发107年度低收入户第○、一或二类证
明,并有居住事实者。(台北市107学年度公立国民小学新生分发相关问题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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