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 : 宪法 > 法律 > 行政命令
大法官释宪 效力 = 宪法
公投 是法律的复决 和 决定政策的考量 ,就这次的效力 = 法律
就算公投赢了也是输大法官释宪啊 !
不过你提出一个很棒的想法 , 就是弄个新的宪政 !!! 猛猛猛
那应该要推修宪啊!!!不是弄这个公投啊
反同做法强力推荐下列三条路
方法一 : 修宪 , 本国就是反同啦!有种外国来打我啊!
方法二 :独立 , 苍天已死 , 揭竿起义 , 我不甩你家的宪法啦!
方法三 :统一 , 找个反同的国家给他合并 , 救我啦!大大!
※ 引述《supercilious (mnemonic)》之铭言:
: 爱情如果成为应该同婚的理由,近亲婚、重婚、未成年婚就没有不开放的理由!这些被禁
: 止的婚姻,都是有爱情的,也都有人,因不被社会认可而殉情的,不是只有恶心甲会殉情
: ,小三也会殉情,但民法到目前为止,还是禁止重婚,小三也分不到遗产。
: 同婚制度入民法的后续效应,就是亲属关系的混乱,亲属称谓的混乱。
: 婚姻是一种制度,不是人权,婚姻作为制度,是用来保障子女的成长。
: 大法官解释不是宪法,这个服务政治的解释制度必须被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