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在某小学,很好奇究竟是我少见多怪,还是说这些事情真的很奇怪?
1. 午餐前第四节课要求老师11:55下课,因为12:00要准时开饭。
一天少上课5分钟,一星期少25分钟,都少半节课的时间了。
一个月少100分钟,寒暑假不算,一年这样少900分钟不觉得很多吗?
每次集合都是,要求一下课就要集合完毕,几乎都要任课老师提前5分钟下课。
我觉得学生受教权很重要,就算是5分钟,也要上好上满啊!
这样怎么教育学生,做事情要做好做满啊!?
*补充说明,学校并没有回文说的中午活动很多。
中午午休就是表定12:00下课,下午第一节上课1:20,
中间只有吃饭、午休,并没有社团或扫地。
2. 练习运动会大会舞,练习场地是水泥地,居然还让学生做举人在肩膀欢呼的动作。
跟学校表达这很危险,学校认为以前更难的都做过,家长以前也没意见。
这件事我已经从主任讲到校长,还是没能改掉这个动作,最后只有妥协会有大人站旁边。
(虽然我很好奇,保证会站在旁边的那个大人,到底会站多久?)
理由是,如果危险动作不能做,舞蹈老师很难编舞。
坦白说我认为编舞老师本来就要想到危险性,而不是这样的烂理由来打发新老师。
3. 部分全校性课程,授课老师是外聘老师,却要求导师在教室日志签字。
我觉得签字就要负责,明明不是授课老师,为什么导师要签字呢?
4. 规定学生不能喝冰水,冰水被看到会被倒掉。
那我觉得,饮水机就不要有冰水选项啊!又要放冰水,又要倒学生水这哪招?
真的好奇,到底这些事情,是我少见多怪?还是这是日常?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