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高雄市教育人员退休年金诉讼Q&A

楼主: KEUnion (KEU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2018-04-25 09:02:14
http://www.keu.org.tw/keu/newView.aspx?keuNewsId=16988
【退休诉讼Q&A】高雄市教育人员退休年金诉讼Q&A
●文:刘亚平(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秘书长)
Q:退休诉讼输赢如何?
A:诉讼,有输有赢,不一定全输,不保证全赢,不管输赢,一定要打到大法官释宪,给
全国军公教一的交代!何况工会只要有一分胜算,就要帮会员打到底,只要部分胜诉,就
算是赢!
Q:退休诉讼可以别人代表吗?
A:通常,“法律不保障在权利上睡着的人”,自己打官司赔自己,代表打官司赔代表,
全国退休军公教数十万人,打官司可能只有几万人,政府打输官司,会全部数十万人都赔
吗?更何况连那些放弃打官司过世的人也要一起赔?!
Q:退休诉讼要打几个官司?
A:退休金,有旧制,有新制,旧制要告高雄市政府,新制要告铨叙部,从“诉愿”、“
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和“释宪”,纯旧制4个官司,纯新制4个官司,横
跨新旧制人员要打8个官司!
Q:退休诉讼要花钱吗?
A:看病,要花钱请医生,诉讼,要花钱请律师,“诉愿”和“高等行政法院”的部分,
你或许可以自己来,“最高行政法院”和“释宪”的官司,你应该得花钱请律师,自己一
个人打官司,可能会更贵!
Q:【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如何为会员进行诉讼?
A:【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为了服务会员,委请【金石国际法律事务所】为会员之退休
年金打官司,针对“高雄市政府”所属学校之教育人员分批提起集体诉讼,从诉愿打到释
宪,服务到底!
Q:【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的年金诉讼如何收费?
A:集体诉讼,分摊收费。忠实旧会员,完全免费,106年11月15日以后才申请参加集体
诉讼者,加收“服务费”(3000元),106年6月16日以后之新进会员,分摊“诉讼费”(
依人数计算分摊)。
Q:高雄市教育人员如何参加【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之年金诉讼?
A:首先,加入会员,缴交会费。再来,上网预约「退休年金诉讼线上申请委任」!接着
,当接获新的退休金处分书,即刻上网填写【文件准备google表单】,备妥相关文件到工
会正式提出书面委任。
PS.如果还有问题,欢迎直接到高教产会议室找志工询问,志工服务时间:星期一~五9:
00~12:00,13:00~16:00,服务地点:高雄市凤山区国泰路二段81号(忠孝国中第一栋
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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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国际法律事务所】退休金事件诉讼权益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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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事件诉讼权益说明书
●法案修法进度:
目前关于教师之年金改革事件,立法院党团、立法委员、行政院分别提出公立学校教职员
退休抚卹条例草案送立法院审议,由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议中。将来经过立法院三读通过
送总统府公布施行后,即成为有效之法律,主管机关会按照新法重行审定各退休教职员的
退休金及优惠存款,并发函予各退休教职员(即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及行政争讼之说明:
行政处分自送达时发生效力(行政程序法第110条参照),若不服行政处分,应于行政处分
送达之次日起30日内提起诉愿(诉愿法第14条参照);若未于期间内提起诉愿,则会产生确
定效力,嗣后不得再行争执。
若对于诉愿结果不服,则应于收到诉愿决定书之次日起2个月内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行
政诉讼法第106条参照),并循序经第一审(高等行政法院,为事实审)、第二审(最高行政
法院,为法律审)审理。
●释宪之说明及效力:
用尽上述的救济途径后,若认为确定终局判决所适用之法令有牴触宪法之疑义,可以声请
大法官解释(承审法官对于所适用之法令认为有牴触宪法之疑义时,亦得裁定停止诉讼,
声请大法官解释)。反之,未用尽上述的救济途径,则无从声请大法官解释。
大法官倘做成宣告法令违宪之解释,声请人可以于解释公布当日起30日内向行政法院声请
再审(行政诉讼法第273条、第276条参照);法院并依按大法官解释意旨重新修正之法律进
行审判,才能撤销原处分。(近期大法官会议释字第747、748号解释则分别于解释文中载
明:限期修法,逾期未完成修法,人民得迳依大法官解释意旨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之意旨
,倘获此类解释且立法者逾越修法期限时,则得迳依大法官解释审判撤销原处分)
基于“法律不保障在权利上睡着的人”之法谚,未对于行政处分不服循序提起诉愿、行政
诉讼,进而声请释宪者,纵情形相同或相类似,因个案处分已经确定,亦无法受大法官解
释之惠,再行提起行政争讼推翻行政处分之效力,且除非修正条文例外溯及既往,否则对
于未进行行政争讼及释宪的当事人,亦无从适用新法。
要获得大法官会议受理案件、甚至做成宣告法令违宪的解释,相当不容易,可是这是除了
透过立法院修法以外,一般民众得凭己力影响法令修改之机会,并予叙明。
金石国际法律事务所
林石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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