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著作权

楼主: einskeng (尘世中的伴读小书僮)   2018-04-08 09:05:18
※ 引述《Abill (白焰)》之铭言:
: 本篇想给想延续讨论的大大们
: 所以如果是嫌弃我又来上课的大大们还是左转会比较舒服
: 会两个概念分两次完成 也有可能我会把该篇删除
: 如果可以在这个概念取得共识 那才会有下一个概念讨论
: 以下如果没特别提到 著作权都是指财产权而非人格权
: 使用教具与教材 所衍伸的语文著作 是不是可以独立存在?
: 以下是衍伸著作的法条
: 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就原著作改作之创作为衍生著作,以独立之著作保护之。衍生

: 作之保护,对原著作之著作权不生影响。
: 至于改作的定义如下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一项第十一款规定:“指以翻译、编曲、改写、
: 拍摄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为创作。”
: 注意 必须是另为创作
: 如果我把整本书一字不漏的抄下来 这是重制而非改作
: 这没有享有著作权
: 但是 如果是简介+心得(改作) 这就享有著作权了
: 各种教具有他的著作权
: 在合理的使用下(其实不合理使用也不影响其著作权 但是本次案例先不谈这种)
: 会衍伸出一个新的著作 而这个著作的著作权是独立的
: 举个例子
: 我用了朱自清的橘子 余光中的白玉苦瓜 罗贯中三国演义 九把刀的猎命师
: 各用了三段话加上我的注解 做了一个ppt谈修辞
: 这个衍伸的作品 就有一个新的著作权
: (可能是我的 可能是别人的)
: 素材有受著作权保障的 也有不受保障的(死掉50年)
: 然后我又用了毕卡索的卖艺人生 张大千的秋海棠 跟我个人的创作弄了一张学习单
: 学习单就是一个新的著作 一样受著作权保障
: (这张学习单的著作财产权有可能是我的 也可能是别人的 )
: 同样的 我使用了这个PPT+这个学习单+穿插上我的解说
: 构成个这堂课的内容
: 也是会产出一个新的作品(授课内容)
: 而这个授课内容 一样会有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 当然 有可能有例外 就是我的授课内容是我教具教材的重制
: 举个例子
: 我做了一个40分钟的影音档 然后拨了一节课
: (中间没有任何的讲解快转插播)
: 这时候或许可以主张授课内容是重制而非改作
: 那就不会有新著作权的问题了
: 不知道这样解释 M大可以接受吗??
: 如果不行的话 我想这个议题我们就不可能有共识了
: 如果可以接受的话
: 那我们的争点会在
: 授课内容的著作财产权属于谁?
: 或者换个方式问
: 教师的授课内容是否属于职务所需而产出?
: ===============可以接受我继续打 不能接受再看我有没有能力解释吧====
推 einskeng : 如果这些ptt是老师利用下班时间产生的话著作权应 04/07 21:38
→ einskeng : 该归谁呢 04/07 21:38
:看有没有本于职务 有的话归学校 没的话归老师
:授课内容亦同 不管时间地点 只管是不是职务所著作
作者: candyrain821 (静谧.祕境)   2018-04-08 20:03:00
那是因为以前没注重这一块 以后就不一定了.."知法"便会开始注意是否"违法"违法时 没被提告就没事 https://goo.gl/rmSA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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