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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新闻稿107.3.5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对经济弱势身障学生奖助不应打折扣】
发稿单位/新闻联络人/联络电话:
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副理事长 郑颖聪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订定奖助全市高中职以下学校经济弱势身障学生奖助办法,但该局日前
函文各校,却限缩只有低收入户学生才能申请奖助,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要求教育局应“
中低收”学生都补助,不能打折扣,影响经济弱势学生受教权。
高市府教育局七年前订定“高雄市高级中等以下学校经济弱势身心障碍学生奖助办法”,
规定就读高市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之身心障碍学生,凡持有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或其授
权机关核发之中低收入或清寒家庭子女生活教育补助证明文件者,高中及高职每名奖助
4000元,国中及国小每名奖助3000元,申请奖助学金者,应于每年3月15日前检附证明文
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高市教育产业工会指出,市府教育局日前函文各高中职及国中小学,要求各校3月9日前为
“低收入”身心障碍学生申请奖助,排除“中低收”学生,教育局疑碍于经费而限缩申请
对象,但“再穷也不能穷教育”,尤其是经济弱势的身障学生,少了奖助学金,将加重其
经济负担,甚至无法顺利完成学业。
高市教育产业工会批市府债台高筑,不思如何开源节流,却把脑筋动到限缩经济弱势身障
学生身上,令人难以苟同。工会呼吁教育局依奖助办法规定,针对全市高中职以下中低收
入经济弱势身心障碍学生,给予奖助学金补助,协助他们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