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产函各单位通知相关教师得于107年6月30退休

楼主: KEUnion (KEU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2017-12-29 08: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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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退大作战】1061227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函请各单位尽速依教育部会议决议,函文相
关单位通知相关教师,得以特殊原因申请于107年6月30日退休。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 函
地址:23659新北市土城区学府路一段241号
联络人:蔡秀娟
电话:(02)2262-6097
受文者: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6年12月27日
发文字号:全教产字第1060000071号
速别: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新北市教育局紧急公告(1060000071_Attach1.doc)
主旨:请贵单位尽速依教育部106年12月15日研商“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卹条例施
行细则草案”会议决议,函文相关单位通知相关教师,得以特殊原因申请于107年6月30日
退休,请查照并惠复。
说明:
一、依教育部106年12月15日研商“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卹条例施行细则草 案”会
议决议办理。
二、本会(全教产)于该次会议提议:因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卹条例修法因素,造成
部分教师退休权益受损,未免相关教师于107年2月1日、108年2月1日抢退,造成教师、学
校及学生困扰,故提议应增加教师可于107年6月30日、108年6月30日以特殊原因申请退休
。经会议主席林腾蛟政务次长询问各县市与会代表,全部同意此项提议。
三、截至目前为止,已有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通知各校相关教师尽速依其公告及个人
意愿提出申请,惟尚有多数县市未发通知。为使此一决议能执行,以避免后续争议,建请
教育部尽速将106年12月15日研商“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卹条例施行细则草 案”会
议纪录函知相关单位;另建请各县市政府能尽速比照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模式办理,
毋任感荷。
正本:教育部、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各县市政府教育局处
副本:中华民国教育产业工会、全国高级中等学校教育产业工会、花莲县教师职业工会、
花莲县教育产业工会、苗栗县教师职业工会、苗栗县教育产业工会、屏东县教师职业工会
、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桃园市教育产业工会、桃园市教师职业工会、桃竹苗中等教育产
业工会、基北中等教育产业工会、云林县高国中小教师职业工会、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师职
业工会、新竹市教育产业工会、新竹县教育产业工会、台中市教育产业工会、台南市高中
职教师职业工会、台南市大府城教育产业工会、新北市教育产业工会、台北市学校教育产
业工会、双北教育产业工会、彰化县教育产业工会、全国退休教师联盟、本会秘书处
2017-12-28
13: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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