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地方政府将导护入法,强迫教师,有违法吗

楼主: superyosi   2017-12-04 18:27:28
大家好
我是嘉义市的教师
之前导护工作闹得沸沸扬扬
虽然后来不了了之
但各县市的做法就是
各校与教师自行协商
绝大多数教师也会以做功德的心态
配合学校进行交通导护工作
少部分教师不想执行交通导护
碍于教师法没有条文明定
与法官还没有针对交通导护是否与教学有关做明确的释宪
所以学校也不会强迫他们站交通导护
顶多就是团体压力和要不做功德的压力会影响老师的意愿
但目前嘉义市政府制订了一个
嘉义市国民中小学办理导护工作实施要点
里头明定
学校应订定教师导护执勤计画,纳入导护轮值原则据以排定轮值工作,
并订定相关配套措施及办理交通导护工作研习与训练。
学校也以此要求学校教师必须进行交通导护工作
我想请问大家
这样中央没有法规明定
地方政府却自行订定办法要点强迫教师进行交通导护
如果教师不愿意将会有违法疑虑
这样的事情,大家可以提供一些意见给小弟吗?
例如可以找什么管道去反应或是嘉义市政府有违法的事实等等
因为我觉得做功德是可以
但现在却用法律强迫教师一定要去进行交通导护
就是为了省经费和预算
并且让教师变成唯命是从的员工的感觉
只要地方政府想要
就可以制订相关办法来强迫教师
对于这点我实在无法释怀
希望大家可以给我些建议
ps:
我有写信给总统信箱
总统信箱将信件转给行政院和国教署
得到的回应都是
依照地方制度法规定,各县市的教育之兴办与管理,均属县市自治相关事项,
来信属嘉义市政府督管,本案已转该府回复您的问题
(也就是地方政府想干嘛就干嘛,中央不会管啦)
然后嘉义市政府回信的内容
本市在实务运作上,亦肯定由教师担负导护工作确实
可发挥劝导家长错误接送观念及依法迳予拍照举发
违规车辆之警示功能 等等等
所以说他们要制定这个办法
我只能说是鬼月已经过了 还可以这样睁眼说瞎话
想请问大家的想法 和有没有建议的管道可以反映这种事情
各县市好像只有台中和新竹有强迫将教师导护入法
台中市的已经停止适用
网页如下
https://goo.gl/neXkdN
作者: candyrain821 (静谧.祕境)   2017-12-04 22:37:00
导护我觉得有时代的背景,现在交通号志很发达,其实不需要这个就跟以前的晨检簿册一样,因循续用,但讲不出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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