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onngenki (脚踏车狂人)》之铭言:
: 因为肠病毒必须隔离请了五天
: 但刚刚回诊
: 医生看着我脸上、手上的水泡
: 要我再多请两天
: 下周一再去上班
: 想请问各位
: 老师肠病毒请病假的天数是否列入考绩?
: 谢谢
根据《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成绩考核办法》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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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条
教师之年终成绩考核,应按其教学、训辅、服务、品德生活及处理行政等
情形,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在同一学年度内合于下列条件者,除晋本薪或年功薪一级外,并给与
一个月薪给总额之一次奖金,已支年功薪最高级者,给与二个月薪给
总额之一次奖金:
(一)按课表上课,教法优良,进度适宜,成绩卓著。
(二)训辅工作得法,效果良好。
(三)服务热诚,对校务能切实配合。
(四)事病假并计在十四日以下,并依照规定补课或请人代课。
(五)品德生活良好能为学生表率。
(六)专心服务,未违反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有关兼课兼职规定。
(七)按时上下课,无旷课、旷职纪录。
(八)未受任何刑事、惩戒处分及行政惩处。但受行政惩处而于同一学年
度经奖惩相抵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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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列入四条一款就是要达到‘事病假并计在十四日以下’的要求,
这是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