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器材处理流程?

楼主: tntdkj (鸟仔巴)   2017-10-01 01:00:41
※ 引述《aaaman (无)》之铭言:
: 各位老师晚安
: 最近总务处要清点老师们的器材设备
: 因为我适逢校内职务调动 所以到了一个新职位(科任)
: 以下问题爬文后想请教一下
以台南市来说
: 1.新接设备并成为保管人后如果未来要调走的话我应该要做什么报备、交接之类的事情吗
成为财产的保管人,学校的财管人员会印制“保管签认单”一式二份(也就是保管人画押
,证明东西在你那)保管人签名后,保管人和财管单位各执一份,离校或职务异动时,
经查点确认财产无误后,财管人员退回原保管签认单。(有些学校则是在两份保管签认单
上注记已归还)
换句话说,只要财管人员手上没有你签名的保管签认单,东西不见是可以不认帐的,
反正不是你负责保管
: 2.刚申请到经费后购置的器材、设备属于公有应该毋庸置疑 但我想请问 我如果刚接收
: 有可能避开事务组长(小校无设备组长)的作业占公物为己有吗?
采购流程如下:
请购→请购单第一轮会计和机关首长核准→购买财产→请购单第二轮核销请款→end
防弊的机制在"请购单第二轮核销请款"
(1)请购单上有“点验人”,不能跟采购者同一人,点验人就是要证明有点到这项采购物
东西的确有买进机关里
(2)请购单上有“保管人”,只要是“物品”或“财产”都要填之后的保管人是谁
(3)“物品”或“财产”送请购单时要附上财产(物品)增加单,上面会有品名、数量、
价值、保管人、保管地点
除非事务组长跟会计非常混,或是有心人士运作,要不然可能性很小
: 3.承2 我把学校设备带回家长时间使用 且家中有同性质的东西或是可替代的东西
: 例如笔电 我家中已经有桌电的话 而且我可以借由随身碟把资料互扣 我可以主张
: 我带笔电是为了教学制作所以带回家长期使用吗?
基本上看各校规定,但一般学校的财产管理办法应该都会提到学校财产不能携出校外
除非填具财产借出单。但说是这样说,只要别太高调,很多学校都不会管配给老师的财产
: 4.把学校设备带回家使用或占为己有到故障才报修甚至报废的人该怎么相处?
明定财产管理规则,请校长公布;盘点一年至少一次,但你要一年来个5、6次也可以,
甚至请会计三不五时抽盘某教室或某行政处室的财产也不是不可以
: 以上 只是想请教各位老师
: 如有不妥的话我再删文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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