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 ] 高市阿莲国中106学年代理代课甄选

楼主: authoraty (游山玩水)   2017-08-11 20:26:10
高雄市立阿莲国民中学 106 学年度
代理代课教师甄选简章(第三次公告)
贰、甄选类科、名额、聘任期限及待遇:
一、甄选类科及名额
代理教师:
(一)特殊教育(资优资源班-自然科)代理教师:正取共 1 名 ,备取若干名。
(聘任期间自 106年 8 月 23 日至 107 年 7 月 6 日止)
代课教师:
(一) 健康教育科代课教师 10~15 节(由学校依需求编配课程,并依学校课务实际
排课需要,得弹性调整授课节数):正取共 1 名 ,备取若干名。
(二) 数学代课教师 8~10 节(由学校依需求编配课程,并依学校课务实际排课需要
,得弹性调整授课节数):正取共 1 名 ,备取若干名。
(三) 体育专长代课教师(足球专长)10 节由学校依需求编配课程,并依学校课务
实际 排课需要,得弹性调整授课节数):正取共 1 名 ,备取若干名。
(备取人员依录取顺序列册候用,聘任期间:自 106 年 8 月 30 日起
至 107 年 6 月 29 日止。)
二、惟于聘期内,代课、代理原因消失者,本校即应终止聘约,应即无条件解职,
唯服务成绩优良、符合本校校务需求,且具有所任教育阶段、科(类)合格
教师证书者,经本校教评会审查通过后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二次,并以原任同一教
育阶段、科(类)为限。
备取人员依录取顺序列册候用,106 学年度内如有新增代课教师缺额由该类科候
用名册人员递补,候用期限至 107 年 6 月 29 日止)。
三、待遇:
(一)代理教师待遇(包括本薪、加给及奖金)之支给,比照专任教师之规定;
但未具所代理类(科)别合格教师证书者,其加给(现称为学术研究费)按相当
等级专任教师八成数额支给,并依实际代理之月数,按月支给。
(二)代课教师依实际授课钟点数支给,每节 360 元计支。
五、依本市教育局 97 年 6 月 11 日高市教人字第 0970022380 号函规定,本市
代理教师自 97学年度起停止办理成绩考核。
六、复依本市教育局 98 年 3 月 30 日高市教人字第 0980012373 号函暨 98
年 4 月 15 日高市教人字第 0980014889 号函等规定,自 98 学年度起本市市
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聘任代理教师
一律按其学历或所具合格教师资格叙薪,不再采计聘任前各项年资。
参、公告方式:
一、自 106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起张贴于高雄市立阿莲国民中学首页
(网址:http://www.alm.ks.edu.tw/)。
二、同日起公告于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网站
(网址:http://wwwedu.kh.edu.tw/高雄市各级学校教
职员工甄选公告系统)。
肆、甄选资格: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且未具双重国籍者。
(二)无“教师法”第 14 条及“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 31 条、
第 33 条规定之情事(如附录)。
(三)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在台湾地区设籍已满 10 年者。
(四)男性须役毕或持有免服兵役证明者。
二、甄选条件:
(一) 具有中等学校教育阶段、科(类)合格教师证书者。
(二) 具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证明书者。
(三) 具大学以上学历证明者。
伍、甄选简章索取及报名日期、地点:
一、甄选简章及报名表件自 10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起张贴于
高雄市立阿莲国中首页(网
址:http://www.alm.ks.edu.tw/),请应甄者自行下载,不另行发售。
另甄选简章张贴于高
雄市政府教育局网站 http://www.edu.kh.edu.tw/高雄市各级学校
教职员工甄选公告系统)、
二、报名日期:10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时间:
上午 09:00-10:00 逾时不受理。
三、报名地点:高雄市立阿莲国民中学 1 楼人事室
(高雄市阿莲区民生路 178 号),
电话:07-6312045 转 510。
四、报名方式:限本人亲自或委托报名(委托报名者须缴交委托书,
恕不受理通讯报名)。
陆、报名手续:
一、填写报名表、甄选证(分别黏贴最近正面半身二吋相片各一张)。
二、缴交报名费:0 元
三、缴验下列各项证件:(请自备正本、影本各壹份,正本验毕发
还、影印本依序装订成册备
查。)
1、国民身分证。
2、中等学校教育阶段、科(类)合格教师证书。
3、学经历证件(最高学历学校毕业证书及其他与教师资格有关之证件)
(最高学历学校毕
业证书及其他与教师资格有关之证件,凡持有国外学历证件者,应为教
育部认可之学校
并已完成验证-毕业证书及成绩单等需经驻外单位验证通过,否则不予
承认,并请附中
文译本、进修期间出入境证明及驻外单位查证属实之证明文件);证件
不齐全者,不予
受理报名。
4、服务证明。
5、男性缴验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证明者。
6、其他与教学有关证件及优良事蹟证明文件
(如:闽南语进阶研习证书或闽南语认证合格证
书)。
7、回邮信封 (有需要寄成绩单者再交,请自行书写姓名、地址,并贴足限时挂号邮票。)
8、自传一式 3 份(请以 Word 缮打,版面为 A4 直式横书,标
楷体 14 号字、单行间距,内
容包含学经历、个人专长志趣、特殊优良表现、对教育工作的理想
与抱负、对自我的期
许等),内容以 10 页为限。
四、核发甄选证。
柒、甄选方式、时间及内容: 一、甄选方式:采口试及试教。
(一)口试、试教方式如下。
1、试教(50%):每人 10 分钟,所需设备(含笔电或 CD 录放音机)、
教具由应试者自备。
2、口试(50%):含个人简介、教育理念、教育素养、教学方式、
教育专业知能…等,每人7 分钟。
二、甄选时间:10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上午 10 时 30 分起
开始口试及试教至甄选结束。
(一)甄试顺序:依报名顺序试教及口试。应试者应于甄选当日上午
10:20 完成报到(请携
带身分证及甄选证)缴交教案,逾时报到一律以弃权论,不得异议。
(二)应试者应试当天请勿远离试教及口试现场,唱名 3 次未到者,视同弃权。
三、总成绩未达 70 分不予录取。
四、总成绩相同之处理:依甄选总成绩高低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时,
依各评比条件依 序录
取如下:
(一)试教成绩高分者为优先。
(二)试教成绩相同者再以口试成绩高分者为优先。
(三)以上成绩均相同者,由教师评审委员会抽签决定。
捌、甄选地点:高雄市立阿莲国民中学。
玖、放榜:
录取人员名单于 10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6 时前在
本校网站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网站(网址:http:// wwwedu.kh.edu.tw,点选教职员工甄试公告区)公布。
拾、聘用:
一、录取公告榜示后,录取者请于 106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
上午 11:30 时前备齐相关证件
(甄选证、身分证、教师证书、毕业证书等证件)亲至高雄市阿莲国中人事室
完成报到与
签约手续。【含公立医院体检表乙份(含胸部 X 光检查)、警察刑事纪录证明,
得于一周内
补交】逾时未报到者,视同自动放弃,由备取名单中依序递补,不得异议。
录取应聘人
员应参与教育局及本校办理之各项活动,本校并保有依行政及教学所需调整行
政及教学
职务之权利。
二、录取人员聘任后,如发现有违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
条及教师法第十
四条一至八款情事或检附不实证件致资格不符者,录取无效不得异议;
经缴验各种证明
文件,如有不实者,除取消录取资格外,如涉及刑责应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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