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卹条例>第10条第2项:“教职员不符合退休或
资遣条件而离职者,得申请一次发还【本人】原缴付之退抚基金费用本息。”
(也就是领不到雇主提拨的65%)
※ [本文转录自 PublicServan 看板 #1PNsLsPb ]
作者: oldgung (没瞇过这么刺激的牌) 看板: PublicServan
标题: 放上商周专栏了,也请大家多多帮忙
时间: Fri Jul 7 18:41:47 2017
之前那篇文章终于被放到商周专栏了
标题:只差一天离职,竟损失65万!年金改革后,千万别忽略这项“魔鬼条款”XDD
商周文章的逻辑是点率越高,轮播次数就越多,放的位置更好,大家就更容易看到
未来类似文章也越愿意放上去
这篇文章说真的跟财经关系不大,公教人员也是社会的小众,本来他们放的意愿不高
后来因为我半哄半骗,加上自己前面文章点阅率也不错,以及“农场标题”才勉强过关
所以希望大家能帮忙顺手点一下,提高文章能见度,让更多人知道这次年改版本有多不合理
https://goo.gl/198PJM
其实这篇文章放到粉丝团时,反应就很好,超过800个赞,300多次分享,
重点是大家都是自发性的,因为我没办任何活动,
也有很多不同行业的人留言表示非常不合理
证明大家对于惯老板的厌恶都是一致的,不分职业
但前提是论述要够清楚,也要说的够大声,别人才听得到。
我把连结上在这里,也欢迎大家继续分享
https://goo.gl/8ZPRdj
虽然短期看不到明显效果,但我相信只要继续努力,慢慢累积,
还是有机会扭转外界对公务员的刻板印象
有点阅文章或分享的人也可以在下面留言+1,让我知道,也谢谢大家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