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天辞职,他竟然因为"这原因"损失了60多万元!!!!!!
政府以后怎么有脸去纠正没有足额提拨劳保的企业主????
企业主以后用这一条去堵政府的嘴就够了阿!!!!!
请把算计的功夫花在国际事务上,不要只会算计自己的国民 还挑最单纯的这一群
台湾在世界上快没朋友了
※ [本文转录自 PublicServan 看板 #1PNGGunA ]
作者: oldgung (没瞇过这么刺激的牌) 看板: PublicServan
标题: 年金改革之魔鬼的细节
时间: Wed Jul 5 23:22:22 2017
这次年金改革有很多魔鬼的细节,我挑了最夸张的第9条来写
“过去劳退旧制时,常常发生雇主没为员工提拨提休金,
或用恶性资遣、倒闭等方式回避支付员工退休金的义务,
为了保障劳工权益,所以劳退新制才改个人专户,劳工可以自行查询雇主有无依法提拨,
也不会因为转换工作而消失。结果没想到政府这次修法自己却大开倒车,
只要底下员工辞职了,就免除掉自己为员工提拨退休金的义务,也不让员工带走,
或许是担心年轻在职同仁落跑,才搞出了一个惩罚员工辞职的“防脱逃条款”。...”
我认为这已经不是可以用“有一点不合理”来形容了,
不过如果有同仁自己辞职后,公自提都已经“领好领满”的,那当然会觉得没差了XDDDD
大家有意见欢迎补充,也欢迎分享让更多的人看到
明天我看能不能透过自己的商周专栏发文,让更多人知道这不合理的规定。
我自己算算里面好像90~100万,如果弄个农场标题搞不好编辑会有兴趣发
“差一天辞职,他竟然因为"这原因"损失了60多万元”XDDDD
原文如下:
(作者)99啪的财经笔记
【年金改革之魔鬼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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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年金改革有一些魔鬼藏在细节了,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
先讲一下目前社会的职业退休金制度,以劳工退休金来说,假如雇主给你薪资100元,按
规定要强制提拨6元到你个人的退休金帐户,你可以选择自行提拨0~6元。
公教人员的职业退休金就是退抚基金,如果以现行12%提拨率来算,差不多就是雇主(政府
)给你薪资100元,它要强制提拨约8元到退抚基金,但你也要强制提拨4元进去。
过去公教人员如果干满5年后辞职转换跑道,除了可向政府申请发还之前个人所缴的退抚
基金费用本息外,也可以一并申请政府另外拨缴的费用,这很合理,因为这本来就是雇主
帮员工提拨的退休金费用。
但这次修法偷偷改掉了,变成只会发还个人所缴的费用,至于政府帮忙提拨的费用就不予
发给。
公务人员规定在<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第9条第2项:“公务人员不符合退休或资遣条
件而离职者,得申请一次发还【本人】原缴付之退抚基金费用本息。”
公教人员规定在<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卹条例>第10条第2项:“教职员不符合退休或
资遣条件而离职者,得申请一次发还【本人】原缴付之退抚基金费用本息。”
过去劳退旧制时,常常发生雇主没为员工提拨提休金,或用恶性资遣、倒闭等方式回避支
付员工退休金的义务,为了保障劳工退休权益,所以劳退新制才改个人专户,劳工可以自
行查询雇主有无依法提拨,雇主所提拨的退休金,也不会因为转换工作而消失。
结果没想到政府这次修法自己却大开倒车,只要底下员工辞职了,就免除掉自己为员工提
拨退休金的义务,也不让员工带走,或许是担心年轻在职同仁因为这次年金改革而落跑,
才想出了一个惩罚员工辞职的“防脱逃条款”。
其实,我相信公教人员会适用到这条规定的一定很少数,这规定也跟这次年金改革的目的
无关,但即使如此,政府还是趁机吃员工豆腐,回避雇主应负的退休金责任,从这小地方
也可看出政府的心态,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一直强调“自己的退休金自己救”,因为政府的
退休金承诺是不能相信的,随时说改就改,现在讲好听是“确定给付制”,但在我眼中看
来,可能改成“确定赖帐制”还比较贴切。
退休新法预计于明年7月1日施行,所以有规画转换跑道的公教人员要注意,假设你现在辞
职可以领到90万,等到明年修法后可能只剩30多万,前后相差近3倍。也欢迎大家分享,
让更多人知道这个“魔鬼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