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旧制算法
引自新北市文德国小人事主任吕淑芬
所编修的公立国中小教师薪额一览表(101.5.24 版):
取得高学历改叙者,可参照本俸薪额薪给表及下方公式,核算改叙后之新薪级:
【A+B+C-D】
A:以取得之新学历起叙(如硕士自245 起叙)。
B:以上述起叙薪级为基准,再采计过去参加学
年度考核列四条二款以上之正式教师年,每
年提叙一级,但未满一学年度之畸零年资或
另予考核年资不计。
C:再加计依规定可办理提叙之职前年资,每年
提叙一级,如代理教师年资、私校年资。
D:扣除进修年资:以学年度计算,进修期间如
超过次学年度(八月),该学年度亦须扣除。
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