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们主张政务人员也要纳入改革对象

楼主: NFTU (全教总)   2016-08-26 17:36:16
《第九次年金会议》
全教总代表吴忠泰 2016.08.18
今天安排报告的主题是政务人员与司法人员 先说政务人员
我们主张政务人员也要纳入改革对象。虽然100年2月已有调整,但仍有调降空间。(2004
年以前就任职政务官的人,如有军公教年资,其1995年以前年资有部份优存,但优存额度
和军公教制度一样,都以最后职务计算本俸,会有侥幸的可能。所以可再调降。)
但是2004起,新任政务人员(离退金制度)根本是蓝绿恶斗下的牺牲品。
2003年底,泛蓝军不要让政务人员好过,一夕之间把政务人员退职抚卹条例弄成惨兮兮。
年资孤立,以部长而言,个人与政府每月共提拨2万多,如做满一年下台,领回27万,依
此类推。
2008以后蓝军执政,要求大修前项条例,绿军又不肯,甚至瘫痪议场。
大家知道政务人员是风险高、去职率高、保障低的工作,而且法令中的政务人员,范围很
小。
但是坊间传言的政务人退职抚卹条例好像是怪兽,什么乡镇市长、立委、县市长都是,且
占优存三分之二...
和谣传年金委员月入24万的荒谬一样,本案的真相是:
1、乡镇市长、县市长会有退职金或优存,是另一个台湾省62年的行政命令,不仅金额少
、条件严,而且根本微不足道,以优存而言,月息平均三千多元。
2、即使把上述人员和政务人数合计,每年优存利息占军公教优存利息预算四百分之一(2
亿)
3、立委不是政务人员,不适用前项条例。
再说一次,我们主张、支持将政务人员纳入改革对象。而更关键的是1995年所谓旧制转新
制,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