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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efin (转风游)
2016-08-23 12:39:34台中市立神圳国民中学征聘理化科代课教师乙名公告
一、依据: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
台中市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实施要点
二、资格限制:依据教育部国民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规定,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合格教师证
﹝2﹞修毕教育学程各项相关课程及学分
﹝3﹞一般大学或以上学历。
三、征聘科目缺额及聘期:
理化科乙名:105年8月29日起长期代课(或教师请假原因提前终止)。
注:以上时间为教师预计请假时间,聘期仍以教师实际请假时间为准,如代课原因消灭,即应无条件解聘,不得异议。
四、薪给:按实际代课节数发给钟点费,一周约20堂(课后辅导费另计)。
五、面试请备下列资料:
身分证、学历证件、简历表、合格教师证(无则免)
六、本校地址:429台中市神冈区神清路61号
意者请洽:教务处 黄主任 詹组长04-25624669 分机 710、711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