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总的年金方案是怎么产生的?
全教总的年金方案是在101年9月22日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为了让所有会员代表了解年
金制度,特别在开会之前,于南北两地各办研习,以了解年金相关问题。该次会员代表大
会针对年金议题讨论了数小时,最后以绝大多数的支持而通过本方案,并否决了“不补缴
”的主张。之后,于105年1月17日的会员代表大会,再次确认本方案,并针对不合时宜的
文字做修正。
关于另立新基金,系因为现有基金的债务越来越膨胀,在完全不改变之下, 净值变负几
乎难以避免,年轻世代看不到未来而可能抗拒提拨缴费。为了让年轻世代可安心提拨缴费
,故另立新基金,并采足额提拨方式,已确保新基金财务之健全。
关于“补缴”方案,最主要的精神是世代共荣、权益共享、债务共担。亦即潜藏不足的部
分,应该由所有从基金受益者和政府共同分担。同时,这也是为了促使政府挽救现有基金
而采取的“舍小取大”手段。简单说,我们主动抛出“补缴”,就是逼使政府也要“补缴
”,并负最后支付责任。这样的做法符合“公务人员退休抚卹基金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
定(法理基础),避免政府以“缴费不足”而强行将退休金打折,也是大力主张“信赖保护
原则”的有利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