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而这社会上有许多事情不是只以法律为标准
还会有民俗风情、社会规范、宗教...等等来约束行为
蓝白拖,的确法律没有规定不能穿,穿了也不会伤人
但是,教导孩子、学生看场合选择适合的穿着,这不是一件很基本的事情吗?
怎么学生穿着蓝白拖上学已经成了一件值得鼓励的事情?
还要用穿着蓝白拖又不伤人来这样的行为护航?
连我在特教班的孩子们都知道要依四季变化、场合选择适合的服装
我们教导学生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同时也引导学生社会化。
但社会化的这部分功能已经逐渐消失,因为很多人只想“做自己”
“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么做我有伤害谁吗?”
只要不违法,做什么都没关系的思维,
这样的价值观真的是这个社会要教给学生的东西吗?
或许守旧、或许古板,但我认为许多事情仍有被规范的需要。
但这规范不是像过往让每个人都一模模一样样,而是有大原则的管理,
在这原则中有遵守的义务,亦有拥有自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