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关于国高中内的兼任教师完全无法可保障?

楼主: primitivism (飘)   2016-05-27 01:27:53
全台上万名私校兼任教师,但他们没有教师证,在台北市不属于教育局管辖,却也不适用
于《劳基法》,就有老师投诉,遭到校方无预警解聘,向市府反应时才发现,自己成了
“法外孤儿”,有争议时公部门无权干涉,只能透过劳资纠纷调解,但无此一来,等于还
是得看校方脸色,权益根本没有保障。
投诉老师Cathy:“我的聘书是从104年8月1日,到105年7月31日。”
拿出聘书越说越无奈!台北市的Cathy老师,任教于私立十信高中,原本和学校签好了
一年聘书,却在开学一周后,遭校方无预警解聘。
投诉老师Cathy:“解聘的原因就是,他跟我说小朋友不喜欢我上课,然后小朋友也不想要
我上课,给一个学生该有的东西,该备课的东西,我都很认真的备课,做为一个老师的
身份,从来我也不迟到早退。”
十信高中副校长王惠美:“教化学生的部分,老师其实并没有足够的耐性,学生不断的在
反应说,老师跟他们在相处上面,真的就是已经达到,一个水火不容的状态,在教评会议
中也确实发现,这个老师确实不适任。”
解聘原因双方各有立场,校方拿出学生罢免连署,还有满意度调查,强调和老师多次沟通
没有改善,才会决定解聘。而老师则反击,校方是开学后赶人走,根本来不及找新工作,
加上校方未经同意,却注明双方是“协议解约”,让她无法申请就业补助,但向市府申诉
时才发现,私校兼任老师,没有教师证不归教育局管,转向劳动局求助,却也不是《劳基
法》适用对象,私校兼任老师成了人球,有苦说不出。
投诉老师Cathy:“因为我们都是一年一聘,(校方)就常常有点威胁说,你今年的聘约可能
有点危险,就常常刁难我们。”
声音来源:台北市劳动局科长叶建能:“如果他不适用于劳基法的前提之下,当然就是要透
过所谓合约,到民事上面民法上面,它契约上面的规定,那也可以跟我们,台北市政府劳
动局,申请劳资争议的调解。”
Cathy老师说,像她们这样的兼任老师,想找工作已经很难,碰到权益纠纷,还得看校方脸
色,没有公部门主持公道,流浪教师注定成了“法外孤儿”。
(民视新闻陈玺钧、黄启豪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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