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经过台中市议员江肇国先生,
https://www.facebook.com/TC.AKuo?fref=ts
今天下午与台中市教育局副局长以及中等教育科薛股长促膝研商
先前台中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于2015-05-01所发布公文,
(此为备份图案.原文很神奇地消失了)
所叙述,市外介聘需实际服务满两年的规定,
因有违台湾省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97043号评议书之意旨,
应让实际服务满两学期,因结婚或生活不便,有具体事实,
经服务学校同意者,有机会补件.
副局长承诺,这个消息将会在明天对各校人事主任宣布.
为了让各位有更多时间准备,特在此分享.
江议员很热心帮忙,请大家一起在他脸书按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