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部务会报通过修正 高中职教师纳为缓召

楼主: aairtight (随风乱纷飞)   2014-08-19 09:30:35
http://nftu.org.tw/news/news_view.aspx?NewsID=20140818174611F898
内政部部务会报通过办法修正 高中职教师纳为缓召对象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 103.8.18
全教总近年来争取高中职教师缓召乙事,感谢费鸿泰委员于1030109邀集内政部、国防
部及教育部研商,取得共识同意高中职教师纳入缓召。修法部分现已有具体成果,内政
部于0814部务会报通过“免役禁役缓征缓召实施办法”第24条修正草案,自1030801起
将现职高级中等学校专任教师纳为得缓召的对象,保障学生受教权。
◎内政部新闻稿摘录如下:
内政部表示,本次修正“免役禁役缓征缓召实施办法”,是配合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自
今(103)年8月1日起实施,为保障接受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学生的受教权,故修正规定
,自今年8月1日起,将现职高级中等学校专任教师纳入得办理缓召。修正草案将于近期
依法制作业程序发布施行,至于8月1日至新办法发布施行前,现职高级中等学校专任教
师若已接到召集公文,可洽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室或后备指挥部处理。
内政部提醒,符合得予缓召规定的现职高级中等学校专任教师,如需办理缓召,应检具
学经历证件,向所任职学校申请,转送国防部各县市后备指挥部核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