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安胎假后再请假

楼主: sollak (扪心自问)   2014-06-15 07:11:15
各位板上的老师大家好~
之前因怀孕前期出血 + 怀孕后期胎位过低有早产征兆
安胎假已超过28天进入延长病假的部分了,
本以为离暑假只有两周多,不会再请假,
不料在产假的最后一周又大出血住院,
势必要再请几天休养...
上周请同事帮我请假,
学校人事打电话告知我,再请假要扣薪,
但我问他接下来若我请事假不超过7天的话,是否会影响考绩?
人事的回答非常含糊......
想请教各位先进:
1.安胎假进入延长病假的话,安胎假中是否含事假?
2.安胎假进入延长病假之后,回校上班还有事假可以请嘛?
3.若必须回校上班,但身体真的不能负荷,是否可以我在教室中,但请代课来帮我上课?
为了孩子和身体,请这么多假真的是不得已的...
麻烦大家为我解惑,先谢谢大家了!
作者: blissfulgirl (幸福女孩)   2014-06-15 12:08:00
可以再请事病假,但要按日扣薪,再请的部分若合并超过14天就会影响考绩。之前请的安胎假所用掉的事病假在计算考绩时是要被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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