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大溪中庄调整池周遭土地遭非法掩埋废弃沼

楼主: j0958322080 (Tidus)   2018-10-30 11:50:59
有谁可以帮这个忙吗?
#桃园在地联盟现在奄奄一息了
内容:
陈情函
正本:潘忠政理事长
主旨:有关桃园大溪中庄调整池周遭土地遭非法掩埋废弃物
说明:
一、经济部水利署北区水资源局管理之中庄调整池基地,位处桃园市大溪区,邻近桃园市
埔顶计划区污水下水道系统BOT计划污水处理厂用地。“中庄调整池”为一备用水库,可
储存690万立方公尺备用水,系为解决石门水库因台风期间或豪大雨挟带大量污泥冲刷造
成上游石门水库因原水浊度过高而停止供水时,可紧急由“中庄调整池”提供备援水原,
供应下游大桃园及板新地区约300万用户饮用水,其对民生经济之重要性不言可谕。
二、经济部水利署石门水库整治计画花费了四十亿元兴建“中庄调整池”,岂料其比邻之
桃园市埔顶污水处理厂基地内竟有遭非法掩址废弃物高达30万立方,桃园市政府明知该预
定地遭非法掩埋大量废弃物,却任令国有或公有土地遭受污染不为清除处理,不但致使“
中庄调整池”用水及300万人之饮用水安全存有危害风险,更严重危害附近住民健康及生
态环境。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虽已将埔顶水资源回收中心纳入环保署“废弃物非法弃置场址
列管系统”列管,并函催桃园市政府应依废弃物清理法相关规定办理清理作业,惟桃园市
政府却置若罔闻,继续包庇厂商规避清除废弃物之责。
三、本件非法废弃物掩埋除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查自来水法第11条第1项第6款规定:“设
置垃圾掩埋场或焚化炉、倾倒、施放或弃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粪尿、废油、废化
学品、动物尸骸或其他足以污染水源水质物品。”,可知即使是经专业设计符合设计施工
规范具有完善防水层设置之掩埋场依法都不可设置于水源保护区内,更遑论是违法掩埋者

四、爰此本人于106年同年4 月正式委请律师发函告知行政院环保署应命桃园市政府执行
法令规定事项,环保署为全国环保主管机关故对环保局负有监督之义务和责任,遇到特殊
情形如地方环保局不依法律执行,环保署依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组织条例第3条即可介入,
但环保署消极的作为令人失望。同年106年6月20日本人再委请律师告知主管机关桃园市政
府应依法处理本件非法掩埋废弃物,仍未见桃园市政府有任何检讨有任何作为,因此提起
公民诉讼,目前二案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中。
五、郑文灿市长对观塘案表示:“重申市府将全程监督施工,开发过程若有破坏藻礁生态
的重大事件,将立刻停工改善。”,是否仅是空谈?观本案不但违反废弃物清理法、自来
水法及涉及环境影响评估争议也不见桃园市政府有具体积极之作为,政府为制定法令者,
倘政府不遵守法令如何要求百姓守法,一套法令用在政府、人民却是二套标准,如何服众
?政府罔顾法令,小老百姓只能自立救济;特此陈情,敬请 查照。
正本:潘忠政理事长
具函人:
住 址:
电 话:
中华民国107年10月29日
作者: yeebon   2017-07-22 16:41:00
chx64的1/2悖论真的很经典呢
作者: bigDwinsch   2018-10-31 12:55:00
推 郑跟砂石伦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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