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规

楼主: lupins (〈仙黛逸踪‧八式问剑〉)   2014-10-09 00:43:33
一、板友使用板面注意部分
 1、发文请符合板旨
  【违者直接删文,不另行通知。
   超过三次违规者视为闹板,文章退回,
禁言日期依发文和推文规范通则论之】
  *台湾文学板板旨*
   主要:
   (1)讨论台湾相关的华文典籍与著作。
   (2)讨论台湾作者(长居台湾,不分国籍)的作品与资讯。
   特例:攸关台湾文学之系所课程讨论
  【此处如有偏离板旨的情况:重大偏离者,标记后一日,发文者未参与讨论,
   水桶七日并删文;轻微偏离者,标记后限制仅于本文推文讨论】
  ◆文章与推文内容规范
  通则(1)禁止对他人(不论是否特定人士或族群)攻击、谩骂、挑衅,
  使用不雅用词与脏话(不论是否为所谓语助词),
 对人物之称呼,如有贬意用词,以该人物允许为限。
(2)不得对使用者本身有非文章相关性非议,禁止公布他人隐私和资料。
 本板板友所有相关隐私资料亦禁止于任何地方公布,
 如:文章内文、推文、签名档、名片档等。
(3)政治性言论仅侷限于与文章内容相关者,
 禁止将不相干或是超过两个以上相关者,
       其间接连结而得之政治人物带入话题,
 如:陈澄波事件 →
陈澄波为第一人,蒋介石为第二次相关连结后所得之人,
讨论陈澄波本身可以,但蒋介石的部分必须另开“新标题文章”。
 *发文部分*
  (1)为求良好发文品质,每人每日最多六篇(含自行发文、回文与转录文章)
 【超过六篇者:七篇者,第七篇删文不退回,
    超过七篇,第六篇之后者皆删除,
    第八篇开始退文,退文篇数无上限;
 禁言日期和办法比照通则规定】
  (2)发文字数:中英文五十字以上。
     回文字数:当以排除引文字数计算。
网址不列入字数计算。
    (此处引文指批踢踢本身设计之回文引文,非一般发文引用文献之引文)
   【十字以上未满五十字者:S标记要求改进,一日内增加,
  未于期限改进者水桶三日。
  未满十字者:初犯直接删除并水桶七日;
累犯除进入累犯条款计算禁言日期,并科退文】
  (3)涉及敏感议题请小心用词,禁止修改他人推文,
删除他人推文必须于文章标注原因。
   【禁言处罚办法比照通则】
   【文章 S 标记时,即请板友注意用词,而被标记文章不得回文,
  一般回文删除不退回;明显挑衅而偏离板旨者,文章删除退回】
 *推文部分*
  (1)回应请尽量针对该篇文章内容讨论。
   【如经发文者表述不愿意讨论偏离事务而持续讨论者,视同违规;
  发文者未主动表述或发文者自身即为引发偏离起始者不在此限】
  【违者处理办法比照通则】
  (2)为求良好推文阅读品质,十行以上推文建议回文
  【超过者无处罚】
  (3)推文文字比照发文应使用文字之规范
   【违者处理办法比照通则】
  (4)每人每篇文章得一次推文为限。
   【违者处理办法比照通则】
  (5)禁止以故意断文干扰他人推文进行。
   【推文被断者得要求停止,无视要求者处理办法比照通则】
 2、文章或推文请注意用词、语气,请勿违反中华民国现行刑法。
  禁止明批暗讽、人身攻击、谩骂、挑衅、闹板、制造纷争等行为。
   以上初犯者皆水桶十五日,累犯者禁言日期进入累犯条款论处
   【文章违规者:初犯水桶一个月+退文;累犯永久水桶+退文】
   【推文违规者:初犯水桶一个月;累犯永久水桶】
  *本版累犯条款*
   累犯定义(1)不论条款性质,出桶后三十日内,再犯任何条款者论之。
       (2)于本板累计(不论期限),被禁言超过六次者。
   累犯处理(1)累犯者,以再犯次数为禁言日期加乘数字。
          如:第二次性累犯,原初犯所应禁言天数乘以二。
       (2)累犯禁言天数超过一百八十日者,
  于累犯条款观察期再犯,即永久不受本板欢迎,永久禁言处分。
 3、转载、引用规范
  (1)转录他板文章须取得原作者同意,并于正文内注明已取得原作者同意转录。
   【违者直接删文不另行通知】
  (2)不论是转载、转录、转贴、引用,请注明出处。
   【违者先予S标记,一日内未改善者直接删文不另行通知,
  被标记五次以上不论是否改进,皆禁言七日。】
  (3)转文时,请符合板规4所规定之文章规范。
 4、分身条款
  本板不欢迎受禁言期间之板友以其他帐号于本板进行任何活动,
  经发现原帐号和分身帐号直接进入累犯条款处理。
  而分身帐号进行活动不论是否违反一般情况之板规规范,皆以违规视之。
  是故,本尊帐号水桶期间,
  分身帐号发言即使用者所持有所有帐号皆受累犯条款处分。
  【处分基础日期为本尊帐号所犯之日期为准。
   处份加成方式,一只分身帐号视为一次累犯。
   超过四只分身帐号违规者,所有帐号永久水桶。】
 5、文章格式规范
  (1)符合标题格式
   需有文章类别、类别正确、标题不得超过板面限制范围、
     类别与标题间要空一格,如:
     文章类别[问题]、[讨论]、[情报]、[自介]……等设定格式范本,
    按ctrl+p选择默认文章类别后,请依格式填写,
   格式内项目可自行斟酌选填。
   【违者先予标记,一日内未改善者由板主更动标题,不另行通知,
    被标记五次以上者水桶七日】
   【未改善惟板主认定文章可保留者,得由板主迳予修改标题】
    (请用 T 修改标题)
  (2)文章请排版,尤其是复制贴上的文章
    回应文章请用ctrl+y删除过长之引言。
     回应过短请爱用推文。
 【违者予以S标记文章,请发文者注意,
  三次以上标记而不改进者或被标记五次以上者水桶七日】
    (请善用 E 修改文章)
   【无保留价值之简单回应,将直接删文,不另行通知】
  (3)发文请使用正体字。禁用注音文、火星文、简体字
  【违者先予S标记,
   一日内未改善者,由板主视文章价值直接删文,
    或是删文后由板主重发,不另行通知。
  违反三次者,不论之后是否改进皆禁言十五日】
    (请善用 E 修改文章)
  (4)连结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令(例如著作权法)规定
  【违者直接删除,违规者禁言三十日】
 6、不理会警告一再发表违规文章者,以闹板论处。
  【闹板者直接禁言三十日】
   若有其他未竟事宜,敬请配合板主辅导。
 7、网址过长时,可利用网络上提供的免费缩网址服务,如:
   http://ppt.cc/
  http://0rz.tw/
  http://tinyurl.com/
   如果不知道如何使用,可站内信洽板主代PO文章。
   【如网址过长导致阅读困难或无法开启,S标记提醒,一日内改进,
    不改进者水桶七日;被标记有改进者,累计五次以上者亦同】
二、板友给予板主检举信须知
 1、贴上认为违规之证明。
 2、附上文章代码方便板主查询文章。
  (进文章前,按大写 Q 即可查询,直接将所有资讯贴上)
 3、板主处理时间以三日为准,期间还请静候。
三、板主自我规范部分
 1、处分必以板规规定为准,除文章部分是否攸关板旨,其他不得纯以心证处理。
 2、对板友处分公告必须明确指出:违规部分、使用处分条款。
 3、检举信于三日内回应检举人,如有不便得以信件暂时延期。
  延长日期以不超过一星期为准。
  检举处分于五日内公告,不论是否产生禁言等相关处分。
   如欲检举过于模糊者,必须解释检举何处造成板务处理不便。
 4、对于处分不服之板友回信以至少一封为基准。
 5、本板规公告后,若有重新修订之必要,得经过公开讨论。
  本版规由success0409/Lupins/w76301共同研议 2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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