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女] 俗女养成记9.10:女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

楼主: freeyou (freeyou)   2019-09-03 21:15:09
图文:https://ukmybaby.pixnet.net/blog/post/49099944
俗女养成记9.10集剧评心得:女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自由自在的活着
俗女养成记最终集播出,真的让我笑了又哭、哭了又笑,无限轮回,非常过瘾。看完后
有种暖流在胸口,过了好久仍然有温度。很真切的感觉到幕前幕后全剧组的用心,用非
常温柔缓慢又让人舒服的方式,去讲述重要的事。
有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女人的自我是否在走入婚姻那一刻,逐渐承担起妻子、媳妇、母亲
的身份时,就已经逐渐死去?直到此生妻子、媳妇、母亲的责任都已完成,剩下为数不多
的人生,才是女人自己的时光。虽然现在经营婚姻家庭、实践母职的方式已经比较多元了
,但我仍然看到非常多现代女性在家庭、育儿中被消耗、付出不被重视。
当阿嬷唱着:“想来想去 抹冻辜负著青春梦 青春梦 不是阮不肯等 
时代已经不同 查某人嘛有自己的愿望”
当阿嬷睡在嘉玲身边说著:“虽然噢,阿嬷每天都在念妳没嫁,说实在的,阿嬷有时候也
很羡慕妳,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虽然说妳阿公对我是还不错,不过阿嬷做了六十多年的
"陈李月英"了,现在我也做到累了。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我爸妈都叫我阿月阿月,我朋友
叫我月英,嫁给妳阿公之后,我的名字却变成陈李月英,外面的人都叫我陈太太、要不就
是叫我老板娘、医生娘,后来变成头家嬷,也有人叫我陈妈妈,家里人叫我妈妈、你们叫
我阿嬷,我也很久没有听到自己的名字了,阿玲啊,要是哪天我懒得呼吸了,你要记得
,把阿嬷的骨灰洒到大海里,让阿嬷可以自由自在,去当李月英好吗?”
这些都在说著,虽然阿嬷的一生,完成了许多责任,可是阿嬷内心是有遗憾的,阿嬷最后
的愿望是希望可以“自由自在地去当李月英”。因为阿嬷这辈子,可能都在满足家人社会
的期待、在乎别人的眼光,而没有去满足自己当“李月英”的期待。
陈嘉玲看似不孝,没有完成阿嬷、妈妈希望她结婚生子有个好归宿的期待,但是其实从
另一个角度看来,陈嘉玲其实是超级孝顺的,因为长大后的陈嘉玲一直都记得阿嬷唱出的
:“查某人嘛有自己的愿望”,陈嘉玲也勇敢的选择“自由自在地去当陈嘉玲”,当阿嬷
不顾阿公的反对坚持要参加歌唱比赛、就算遇到没有卡拉带的困难也选择不放弃站在台上
时,小嘉玲学到的可能是:“女人可以坚持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女人可以拥有自己的舞
台、女人可以抛头露面的展现自己的魅力,而且身边的人也有可能会支持!”阿嬷在不知
不觉中,给陈嘉玲的内心种下了一棵种子,陈嘉玲用快40年的时间,开自己的花、结自己
的果,成为属于自己最喜欢自在的样子,我相信阿嬷看见也会开心的。
当嘉玲发现骨灰坛里有骨头而不是全骨灰,不知道怎么洒,
对天空大喊“啊~~~~~~~”的时候,镜头拉远。
那是我整整十集最喜欢的一颗镜头,那一刻,真的好自由自在啊!我重播了好多遍来看~
另一个让我感动的是,陈嘉明出柜的事。
首先是陈嘉明为了拯救在家人言语砲火中的姊姊,无法忍受姑姑再用语言贬低姊姊、说
自己家庭的不是,用自己出柜来替姊姊挡子弹转移大家焦点这件事,天阿,太感人了,
他真的很爱姊姊!真的是姐弟情深呀!!!
再来是妈妈说其实她早已知道弟弟是同志,在恐惧担忧的状况下,妈妈选择打电话到妇女
新知求助,渐渐建立正确的认知,渐渐接纳自己的儿子,这一段心路历程的告白,真的让
我好感动,这部戏花了很长的时间,在描述弟弟对家中的贡献、对姊姊的关心、对家庭的
陪伴,陈嘉明是那么的好,并不会因为他是同志,这些优点都消失、变成一个不值得存在
的人。
最后是爸爸虽然还需要时间调适,最后仍然愿意善待来家中吃饭的佑子,当爸爸慎重的握
住佑子的手时,我看见爸爸多么努力,去爱自己的儿子,我真的是爆哭!!!!
其实我在写前几篇心得时,有提到性平教育对于小孩的两性平权教育很重要,当时有人在
网志上不友善的留言,我想对方应该是反同的人,那篇留言提到:“什么戏都能扯到只有
性和情欲同性恋的性平”,当时我非常生气,回复了一大串,回复了性别平等教育网站给
对方,最后还跟对方说,他知不知道陈嘉玲的弟弟就是同志?没想到最后一集,编剧与导
演在这部分做了非常深的琢磨,用比我更温和的方式,让观众理解,同志也就是你我身边
的一般人而已,我不知道当时留言的网友看到这段剧情时怎么想,希望这位留言的人可以
看到不同的观点。我真的非常感谢剧组的用心,我相信有非常多对于同志议题不太熟悉、
感到恐惧的观众,能够因为这段剧情,多一点理解。
很多人常说,台湾很烂,但其实1987年解严后的台湾,因为民主自由的推动,在许多层面
30多年来都有非常巨大的进步,妇女权益就是其中一个非常有成果的部分,陈嘉玲的成长
史,是随着法律一步一步的修改,才让快40岁的陈嘉玲,能像今天如此生活。
1982年 妇女新知杂志社成立,引进西方女性主义思想之后妇女组织运动逐渐兴起,所以
妈妈才有求助的单位
1997年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制定公布,统合与强化政府各单位的处理机制,更加保障女性
权益。
1998年 修法让冠夫姓变成当事人得书面约定,以其本姓冠配偶之姓,并向户政机关登记
,由于多了上述程序,此后社会上的冠夫姓现象逐渐减少,所以陈嘉玲就算结婚了,也不
用变成江陈嘉玲。
1998年 家庭暴力防治法颁布,1999年关键条文才实施,例如民事保护令、刑事程序、父
母子女和解调解程序、警察处理及人员通报义务及罚则,如果阿娟姐姐在家中持续被爸妈
打,这条法律可以保护她。
2002年 3月8日国际妇女节 性别工作平等法的前身“两性工作平等法”颁布实施,不会再
像"国父纪念馆事件"再出现女性满30岁或怀孕就要自动离职的规定,所以陈嘉玲可以39岁
还在职场上拥有自己的舞台。
2004年 性别平等教育法通过,像陈嘉明、佑子这样的同志,可以在成长过程中就了解自
己的状态,知道自己没有错。
2010年 子女可从母姓的法规更加完备,父母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成,可以抽签决定孩子姓
氏。未来陈嘉玲如果真的还有生小孩,也可以姓陈。
2019年 婚姻平权专法通过,如果嘉明、佑子未来想要结婚确立法律相关保障,他们可以
选择结婚。
从上面的过程大家可以看到,台湾女人一步步走过的辛酸与辛苦,从陈嘉玲的时代开始,
无论从法律上、观念上、社会文化上,台湾社会一步步走到女性权益世界第八名、亚洲第
一名,也许仍然有许多束缚存在,但是这部分的台湾,真的很棒。这一切基础也支持着
陈嘉玲继续自我实现,只要女人能掌握住自己生存的筹码(例如有在社会生存的能力、有
存款),就可以像陈嘉玲拥有更多对自己生活的主导权,因为她可以依靠自己!
最后看到大小嘉玲,一起打造自己的家,我觉得好感动。长大后无论做任何决定,与内在
的自我连结在一起,真的好重要。妳以为妳要的很多、妳以为想要的在远方,但是如果听
从内心的声音,也许身边拥有的早就已经足够,足够让妳每一天心里都踏实安稳。
嘉玲说:“亲爱的陈嘉玲,妳是什么时候开始忘了,忘记这辈子其实很长,长到妳可以跌
倒再站起来,做梦又醒过来,妳又是什么时候忘了,这辈子其实很短,短的妳没时间再去
勉强自己,没时间再去讨厌自己,亲爱的陈嘉玲,从现在开始,从这里开始,不要再忘记
了。我想要对妳说,对不起,谢谢妳,还有我爱妳”
最后一句话,停在“我爱妳”真的很美好。陈嘉玲的故事告诉我们,女人是有选择的,
女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自由自在的活着。陈嘉玲后来做了非常多决定、她决定北上面
试、她决定回家、她决定主动吻永森、她决定在台南买房子,陈嘉玲可以做任何决定,只
要她喜欢与接纳那样的自己,一切就已经够了。我深深相信着.....你呢?
相关参考资讯:
・性别平等教育网站:https://bit.ly/2OMy007
・妇女新知基金会 :https://bit.ly/2knLK8x
・妇女新知基金会整理的台湾女性运动发展史:https://bit.ly/2jUVfvB
・国父纪念馆事件:西元1987年国父纪念馆事件。当时女性在国父纪念馆就职,被迫签署
“单身禁孕”条款; 此外,年满三十岁必须离职等性别不平等契约。年届三十、被迫离职
的一群女性员工寄存证信函给国父纪念馆。国父纪念馆当时却回函“我们是国家最高的文
化机构,接待外宾时要介绍尊贵文物,接待人员必须‘仪礼端庄’,但女人超过三十岁就
‘人老珠黄’。”因而,十几位女人到国父纪念堂拉布条表达女性工作平等权等诉求,
而这次的抗争也催生了早期的“男女工作平等法”,现称性别工作平等法
妇女新知后来补充更多:
・关于“冠夫姓”:在民法制订之初,当时民法与习俗都是以“妻冠夫姓”为原则,不过
民法还是有容许招赘婚、冠妻姓的空间,嫁娶婚里若当事人不想冠夫姓,好几个学者都
主张可以约定不冠夫姓、甚至使用公姓。1985年民法修改,虽仍以“妻冠夫姓”为原则,
但明订可以另外约定,等于当时就已经不强制冠夫姓囉!不过,因法律未规定订定及回复
本姓方式,造成后续容易产生纠纷,所以在1998年的修法,明定当事人得书面约定,以其
本姓冠配偶之姓,并向户政机关登记,由于多了上述程序,此后社会上的冠夫姓现象逐渐
减少。
・关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是1997年才制定公布。另外,其实刑法
一直有专章来处罚性侵害的犯罪,只是民间妇团不满部份个案的处理,因此推动通过性侵
害防治法,明确规范各单位跨部门分工合作的权责,包括警政、社政、卫政、教育单位,
明定中央到地方的各单位责任与建置相应对口,处罚还是在刑法。只是1999年才将刑法妨
害风化罪章改成妨害性自主罪章,强调妨害的是个人的性自主权、而非社会风化,并将性
侵或猥亵罪由“致使不能抗拒”改为违反意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重点是在统合与强化
各单位的处理机制。
・关于“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虽然是在1998年通过施行,但部分的关键条
文,例如民事保护令、刑事程序、父母子女和解调解程序、警察处理及人员通报义务及罚
则,则是等到1999年才施行,所以,真正发挥实际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措施,会从1999
年算起。
・关于“性别工作平等法”:性别工作平等法的前身“两性工作平等法”2001年底三读通
过,但等到2002年3月8日国际妇女节才施行。妇女新知基金会奋斗十多年才让此法通过,
但落实情况仍与理想相距仍远,许多企业雇主无心落实。2008年修正改名为“性别平等工
作法”,增订禁止歧视性倾向,并加重一些罚则。2014年又修法要求政府应公布违法的雇
主,增加企业善尽责任、实现友善职场的意愿。
・关于“孩子可从母姓”:民法过去一直以“从父姓”为原则,1985年民法修法后,虽可
容许子女从母姓的可能性,但条件相当严格,限制必须母亲没有兄弟,子女才能从母姓。
后来2007年修法放宽,让新生儿的父母可以自由约定子女从姓,但却未规定万一父母无法
约定该如何处理,也因此引发实务上问题。直到2010年修正才改为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成,
可以抽签决定。此后一些单亲妈妈与子女开始推动“欢喜从母姓”运动。
作者: noise120 (没有事)   2019-09-03 21:21:00
推你写的很棒 最喜欢剧末与自己合解
作者: awei3952 (简简单单)   2019-09-03 21:36:00
谢谢你的文章,虽然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但我心里暖暖的。
作者: oldfashion (草地人)   2019-09-03 21:46:00
很棒的文章~会学接纳自己!
作者: kutsu (YJ forever)   2019-09-03 21:49:00
谢谢你的文章很棒
作者: panpanny (...)   2019-09-03 21:52:00
谢谢妳的文章,也谢谢今天的台湾,让我们都可以成为勇敢的陈嘉玲。
作者: naofujiki (nao)   2019-09-03 22:10:00
很棒的心得,很棒的剧。
作者: justmine99 (justmine99)   2019-09-03 22:31:00
谢谢!长知识了
作者: lovekimbum (千山暮雪 只影向谁去)   2019-09-03 22:38:00
看到妈妈为了儿子是同志的事 而运用各种管道做功课这段 我看了真的深受感动 眼眶泛泪因为这在现实上真的很难 至少我身边 妈妈 舅舅目前对同志婚姻的想法依然是 好好的人不做为什么要这样? 舅舅听说邻居家的独子是gay反应是 觉得他的人生完了 要改变长辈们的想法
作者: chi0501 (听不到)   2019-09-03 22:41:00
推好棒的心得
作者: lovekimbum (千山暮雪 只影向谁去)   2019-09-03 22:41:00
还有漫漫长路
作者: aax (辣妞熊谜 )   2019-09-03 22:56:00
你写得好棒!因为在很棒的台湾,我们才能自在的成为自己想当的那个样子
作者: hopelong (献上爱的花束)   2019-09-03 23:02:00
好棒的心得
作者: chighi   2019-09-03 23:05:00
很棒的文章!
作者: joey0602 (joey)   2019-09-03 23:18:00
作者: jmwang40 (Strassbourg的街)   2019-09-03 23:33:00
所有的感想文,最感动的是这篇!谢谢你,一步一步记录台湾性平教育的前进!看了才知道,今天的自由真的好不容易~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9-09-03 23:36:00
一步一步成为更好的自己 一步一步成为更好的台湾
作者: flyfish1990 (只想当蜗牛)   2019-09-03 23:44:00
推就是爱台湾啦 也要好好跟自己和解~今天看直播一直觉得身为一个从小看电视长大的观众能遇到俗女这部戏真的很幸福
作者: abow0704   2019-09-03 23:51:00
作者: sandyc419 (轩轩)   2019-09-04 00:35:00
谢谢你分享了这么棒的心得
作者: ohoopsoh (ohoopsoh)   2019-09-04 01:25:00
很用心跟网友讨论性平议题,支持你!
作者: fly2105 (sheng)   2019-09-04 01:33:00
推,好棒的心得文,这部戏可以刷N次!!!!
作者: glenna9305 (凡云)   2019-09-04 09:24:00
推!台湾能走到现在真的很不容易!
作者: fauck   2019-09-04 09:39:00
推推 看完妳的心得 又重新感动
作者: lovely0930 (MO)   2019-09-04 10:24:00
好棒的文推推
作者: shanze   2019-09-04 10:42:00
一个字 推!
作者: cys64531 (我要对你施展魔法)   2019-09-04 11:03:00
我哭点很高,整出戏只有爸爸和佑子握手那边让我哭了
作者: nancyh (竹元宝)   2019-09-04 11:12:00
推!
作者: sodabubble (石の上にも三年)   2019-09-04 11:13:00
推心得文~ 原po也让我想起 今年婚姻平权专法在立法院通过的当日,我在公视新闻网PNN的留言,当时我也提到
作者: printemps (:))   2019-09-04 11:14:00
推,很棒的分享,谢谢
作者: sodabubble (石の上にも三年)   2019-09-04 11:14:00
现代之所以能“男女平等”也是靠了许多前辈不断地争取而来的;婚姻平权专法亦如是。希望台湾能持续地迈向自己的路~台湾有可贵的文化特色,身在台湾真的很幸福!
作者: ericial (我超爱我的bebe)   2019-09-04 11:40:00
你的心得好棒 见解加上引述完整
作者: berrylicious (nom nom nom!)   2019-09-04 12:30:00
长知识了,感谢分享!
作者: off60 (Panzer Vor!)   2019-09-04 16:15:00
作者: HADYKID (王聪明)   2019-09-04 16:53:00
谢谢妳温暖的文笔 谢谢俗女
作者: HaHaHali (Boooo...)   2019-09-04 17:33:00
这篇很感人!
作者: Elinoran (Elinor)   2019-09-04 18:26:00
推推,好感人的戏跟心得QwQ
作者: stav0920 (黄阿另的老婆)   2019-09-04 19:28:00
推爆!!!谢谢帮整理妇女新知的历史!
作者: yichunchen (最真的模样)   2019-09-04 21:41:00
推推!
作者: ysc0125 (笨小阿瓜)   2019-09-04 23:45:00
推!这些民主历程推进纵然仍不甚完美、不讨喜某部分人群,但却是以前、现在、未来能好好做自己的重要一环
作者: pakh (PAKH)   2019-09-04 23:45:00
感动,特地登入来推
作者: stav0920 (黄阿另的老婆)   2019-09-05 00:41:00
不好意思~内容有些有误喔,以下更正:1.修法不用再强制冠夫姓是1998修正。2.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是1997年制定公布。3.1998年家庭暴力防治法虽然通过也公布,但关键的第二到第四章保护令、刑事程序、父母子女和解调解程序、第五章警察处理及人员通报义务及第六章罚则,都是1999年才正式施行。4.2002年才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的前身“两性工作平等法”,2008改名“性别平等工作法”。5.子女从母姓是1985修法后即可,但当时规定限制须母无兄弟方得从母姓,后来2007年放宽,但未规定万一父母无法约定该如何处理,2010修正改为若未约无或约定不成可以抽签决定。
作者: venusj (是我啊。)   2019-09-05 14:56:00
原来两性平等的路,我们走了这么久,才来到今天的成果。不敢相信,以前居然可以明文规定满30岁或怀孕,需自动离职这种事。爸爸握祐子手真的感动飙泪,被接住了
作者: ladychiu (莉莉邱)   2019-09-05 15:56:00
推!很棒的心得文~
作者: ForeverChop (ForeverChop)   2019-09-05 18:18:00
给你大大的赞
作者: liangAH (AH)   2019-09-06 17:42:00
好棒的心得!!!
作者: smilelyn (neighbor)   2019-09-07 23:29:00
推补充~
作者: toymonster (Toyiori)   2019-09-09 02:58:00
谢谢你的分享长知识了!觉得台湾真的很棒
作者: skoolooks   2019-09-10 15:32:00
推,虽然这条路走了好久但一直在进步
作者: ikeep (Eating Out)   2019-09-15 05:40:00
好文章
作者: lupins (〈仙黛逸踪‧八式问剑〉)   2019-09-15 19:46:00
推这篇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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