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oMaybe (是我不够好 我还在学习)
2019-05-01 12:42:27我很久不看悲剧了。
不管是小说、动画、漫画、电影、戏剧,我很久不看悲剧了。
我觉得人生嘛,连娱乐都搞得那么悲情实在没有必要。
但是[与恶]确实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剧,
不管是板上或是各个讨论区,
我想都已经有很多讨论这部戏剧好在哪里的心得,在这我也不多做赘述,
我只是想聊聊看完整部与恶之后我自己对于“与恶距离”这件事的想法。
大概“速食的正义”,就是我们与恶的距离吧
台湾人是很难接受正义要历经一审、二审、三审,一年、两年、三年这种过程的,
最符合大众期待的惩罚方式应该是有神明降下天雷,一有人为恶就马上劈死那个坏人。
但众多人所构成的社会终究不是神,我们只能以人的方式去调查去讨论,
试图完成一个符合公理的裁决结果,伸张正义。
但人们还是会期待有神,所以人们开始自己造神。
所以随着网络资讯发达、网络社群蓬勃,伸张正义的权责早已不是司法机关的专利,
他们太缓慢,他们太迂腐,他们太繁琐。
这年头伸张正义,只要打好文章配好图片,正义就跟麦当劳欢乐送一样方便。
但速食化的正义有没有会不会错判呢?当然会。
司法机关都有冤错假案问题,更别提连机关都不是的网络社群。
“你是不是想干人家?”这么一句话就在一天之内差点毁了一个人的人生,一个家庭。
要不是那位司机还有证据,要不是还有人愿意作证,也许就不是差点而已。
但到今天为止那个网络社群越做越大,还有分社,还有仿类。
我们见识过了速食正义如果找错目标会有多可怕,但我们不在乎。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抓到了陈星,有本有据,当事人也承认。
于是书中其他的配角开始被抓出来一一比对,只要对上你肯定就有干过书里那些腌臜事。
你是书里那个也在对女学生不轨的老师,你是书里那个介绍女学生给老师的行政人员,
你们都有罪,因为书里面你们有罪。
陈星的女儿找到了,快结婚了凭什么?你老爸害死了人你凭什么还能结婚?
你不能管住你爸的屌又怎样?你就是吃你爸这种为恶的奶水长大的。
有人被质疑害死闺密,群声挞伐。有人被质疑性侵同事,无力辩驳。
于是我们在网络的时代成神。
行使神的权柄,却没有神的视角;追求神的速度,却不求神的精准。
我们用键盘伸张正义,我们用键盘无形杀人。
现实里不管是私刑还是杀人伤人都是要判刑的,但萤幕后的我们不用,因为没有伤口。
比起正义的准确性,我们开始更追求正义的时效性。
这就是我们与恶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