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与恶] 王赦这样的律师该不该存在?

楼主: violetking (梦想就在前方(♂))   2019-04-15 17:04:57
为加害人辩护,不就是刑事辩护制度设计的目的?
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并非“被害者”和“加害者”两造间的程序。
而是检察官代表国家弹劾“被告(加害人)”,再由法院决定是否处罚的程序。
目的也不是为被害人争取权益(已经被侵害了),而是决定加害者是否与如何被处罚。
因此刑事诉讼的两造是“检察官”与“被告”。
所有的刑事辩护律师都是帮加害人辩护的,不可能存在有帮被害人辩护的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的目的就是在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关时,
让身为一般人有机会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和国家达到武器平等的状态。
避免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制度。
面对重大案件,即使被告不请,国家也是要硬塞一个给你。
刑事律师的目的除了监督整个刑事程序的公正性外,
还有积极帮被告争取应有之程序和实体上权益。
特别是在我国逐渐采取当事人主义的情况下,
很难期待身为对造的检察官,会去为被告争取应有权益。
所以若是没有王赦,那这个刑事辩护制度就无法维持。
那当无辜的被告,面对国家积极性的栽赃或是消极性的不调查有利证据时,
或是有罪的被告,当过失被误认为故意,未遂被误认为既遂,只有一罪被认为数罪
时而受到超过应负担着处罚时,有阻却违法事由却被忽视时。
就剩下刑事辩护律师可以帮你争取权益。
刑事辩护律师是协助被告面对的是整个国家的机器,甚至还有被媒体误导的舆论。
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刑事被告,在法庭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你的辩护律师了。
所以了解刑事辩护律师的角色后,就别再盲目批评了。
※ 引述《dorydoze (dorydoze)》之铭言:
: 与恶每集都能掀起几波讨论,在王赦的讨论中又特别呈现两极,有蛮多人对于王赦都感到不
: 以为然,不过这边就不讨论到底王赦的想法是对的还是错的,我比较想讨论的是大家对于像
: 王赦这种专接加害者官司律师存在着什么想法?
: 我个人是认为不管再怎么作恶多端的犯人,都有都有权利请律师让自己的官司能最符合自己
: 利益,像王赦这样的律师,为自己的委托人谋取最大的利益到底有什么问题?其实我不太懂
: 为什么会有人把对凶手的愤怒转向律师,一直说王赦只是想帮加害者逃过一死,而且加害者
: 能因为律师辩护而不被死刑,那不就代表加诸在犯人身上的死刑是有争议的?说实在如果加
: 害者请的律师是会为了社会观感而决定自己要如何帮加害者辩护,那这些加害者不如直接被
: 动被审判就好了,何必再给与他们这样的权利呢?
: 不过这也只是我一点浅见而已,想看看大家对于加害者辩护律师有什么其他的想法,说不定
: 能我也能在讨论中看见我所没有考虑到的部分
作者: howerlai1990 (foollike)   2019-04-15 20:16:00
推一个
作者: aurorahuangh (摩利支天洞玄)   2019-04-15 23:15:00
推这篇!
作者: c33uviiip0cp (笨呆愚蠢大四喜)   2019-04-16 03:24:00
推个
作者: otonashi1003 (Cornelia)   2019-04-16 09:37:00
刑事的本质是“一个国家对国民动用刑罚权”,如果没有辩护律师,国家要怎么对你都行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