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营厂回填上万吨废弃物清理费需2亿 台纸4决策高层判决出炉
2024-04-17 12:54 联合报/ 记者
邵心杰
/台南即时报导
台纸公司为减省处理事业废弃物成本,将制程产出石灰粉尘等掩埋回填在新营厂区低洼地,
范围约2公顷、体积约1万6000吨,环检警2016年10月间查获,估算清理逾2亿元,台纸则提
供等值不动产设定抵押权予环保局,台南地院认时任总经理等4人犯非法清理废弃物罪分处1
年至1年2月,均获缓刑,各支付6万、20万元外,台纸科罚金250万元。
环检警调查,时任台纸总经理张伯鸿,副总经理及新营厂厂长简聪明,新营厂制浆部副理黄
合成,制浆部专员黄建昌等人,明知制程中集尘器回收石灰粉尘,若未回收重新进入制程而
废弃,即属于事业废弃物,应由合法废弃物清除处理程序处理。
然而,为节省清理废弃物营运成本,厂长简聪明、制浆部副理黄合成形成决策将苛化制程所
生的石灰粉尘掩埋回填至新营厂区低洼土地,由专员黄建昌传达指示苛化课,于2001年10月
间制作“苛化泥渣委外处理改为填土”改善项目提案表,说明“苛化石灰泥渣,其含量碳酸
钙约占90%,并无公害之虞,每天产生量约7.5公吨,以每年340天生产日,每吨混合在绿泥
中清运费用每吨平均单价为2525元,1年清运费用约为643万8750元,建议直接将石灰粉尘在
厂区觅低洼地掩埋,处理费用每年只须38万4000元,每年可节省清除处理费用605万4750元
,拟将石灰泥渣此无公害废弃物,在本厂觅低洼地作为填土处理。”。案经逐层向上核章同
意后,送至总部由张伯鸿核定施行。
台纸新营厂自2001年10月中旬起,将自集尘器回收其苛化制程所生石灰粉尘收集后,每日以
三轮铁牛车运至新营厂厂区西南方低洼土地,再以挖土机挖洞非法掩埋回填,总掩埋范围约
2公顷、总体积约1万6000吨。
经民众检举,环保署督察总队南区督察大队会同市府环保局、保安警察第7总队第3大队第3
中队人员2016年10月3日,前往台纸新营厂厂区检查,并在无机污泥贮存区及其非法掩埋区
开挖采样送验而查获。
张、简、黄等4人在审理中均坦承不讳,与证人所证述情节相符,台南地院认张等4人同时触
犯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提供土地回填废弃物及非法清理废弃物等罪,并以情节较重非法清理废
弃物罪论处。
合议庭指出,本案非法掩埋回填废弃物虽未清理完毕,且该非法掩埋回填废弃物,经环保局
估算清理费用高达2亿1697万多元,惟台纸已提供与清理费用等值不动产设定抵押权予环保
局,如届期不清除、处理时,环保局自得依废弃物清理法相关规定代为清除、处理,并就代
履行费用请求被告台纸负担。
合议庭审酌,废弃物处理攸关环境生态维持,一旦处理不慎,所造成危害常不可逆或需高昂
代价才能回复,张等人为减省处理事业废弃物成本不法利益,竟以非法提供土地回填方式从
事非法清理其事业所产出废弃物,对于自然生态环境造成危害非轻。
另参酌台纸实收资本额达39亿多元、所营事业等,及其受雇人即被告张等人违反废弃物清理
法行为态样、事后坦认犯行,并积极配合清理本案废弃物等一切情状,分别量处其刑。
法官认张伯鸿、简聪明、黄合成共同犯非法清理废弃物罪各处1年2月,均缓刑3年,并应各
向公库支付20万元;黄建昌共同犯非法清理废弃物罪处1年,缓刑2年,并应向公库支付6万
元;台纸公司因其受雇人执行业务犯非法清理废弃物罪科罚金250万元。
来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904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