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ern (jiern)》之铭言:
补一下影片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31218/64396C91D2292A342AAFD21EC880F9E3
上篇推文看到不少人更多地检讨行人踹车这件事,还是我的错觉?
甚至还有“专打不长眼”这种评论,开始怀疑是不是在平行时空。
已经贴到烂的法律不免俗的再提醒一次
第 103 条
汽车行近未设行车管制号志之行人穿越道前,应减速慢行。
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之视觉功能障碍者时,
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视觉功能障碍者先行通过。
汽车行近未划设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之视觉功能
障碍者穿越道路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视觉
功能障碍者先行通过。
如果有仔细看过影片,驾驶是有足够的视野与反应时间看到行人并停下来的
可以说行人踹车不对,但这两相权衡损害差异太大,一个是人,一个是车。
不知道版上的各位平时有没有过马路的经验
自从 6 月新制上路个人在市区遇到类似不让路经验有超过 3 次了吧
其中 1 次车辆就贴近身体前面,跟影片这位行人在斑马线上遇到的场景一样
只要是人当下惧怕车辆是否突然加速、后轮会不会因自己来不及反应而压到脚
反射性用自己的手拍后座车窗玻璃提醒驾驶
斑马线有人请务必注意,也不意外得到的反馈是脏话。
(不知道版友是否觉得也不该拍车窗?或是还有什么方式可以让驾驶更好的注意到我?)
就在刚刚打电话去询问警局,得到的回复是还在调查
不解之余同时也会担心,下一个遇到这种事会不会就是我的家人。
题外话,其实今天这个影片也带给我一些思考
假如发生在合法携带枪枝的国度,还会有这种街上掳人的事发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