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晓得该如何下标题,深怕一竿子打翻一条船,
但我这篇文章并不是要通盘否定整个房仲业者,而是要以我亲身经历提醒各位务必小心。
本篇文章无任何加油添醋之处,我会为自己的话负100%责任,
若当事人认为受到诬蔑,欢迎提告让法院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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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A:新手仲介(小弟太太的妈妈群友人)
B:中信崇明店店长(原住商美术馆店店长)
C:住商美术馆店老板
前情提要:
因小弟搬离台南好几年,最近也在现居地购入新屋,
因此需要卖掉台南旧屋还点房贷减轻压力,
我太太群友友人(A)表示自己二度就业给个机会,
我想说顺手做个人情,反正也不是什么高档物件简单处理就好,
没想到却是一连串荒谬故事的开端_φ(・_・
去(2022)年九月中,我与A碰面签约,他带了店长B一同会面,
并签下与住商房屋的专任委托合约,后来我大多也是与店长B联系。
十月中左右B回报有人下斡旋,并传来一张中信房屋的斡旋协议,
一开始我也没特别留意,是到签约前几天才发现签约地点是在中信而非住商,
这时我随口问了几句,B才说他们九月底十月初(确切时间不清楚)整组跳槽到中信辣。
于是我问说是否有与住商签订的终止委任约定,
B口头表示都已下架,但南部惯例没有在签书面的(?)
并叫我安心去签约,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我从其他房仲朋友那边了解到在专任委托其他私自成交,卖方须赔偿原签约仲介公司4%
服务费。
在签约前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现在看来不知是对是错的决定,
就是拨了通电话给住商美术馆店,并请他们老板(C)回电。
与C短暂交谈后知道我的物件被下架的原因是:
“B跟C说屋主突然要搬回台南自住,请立即中止带看并下架”
(C后来也有传对话影片证明非断章取义)
WTF当下才知道自己要被搬回台南了!!!
(我很爱台南但短时间内还是得在外地打拼)
当下我也没有要戳破任何事,毕竟A跟我太太也有微薄的交情,
于是我就跟B说交易先暂缓,我继续请原签约仲介公司(即住商)销售,并请B把钥匙交给C
,
如果B找的买方真的很想要买就去住商签,佣金分润是两家仲介公司的事。
(后来似乎是分润谈不拢于是告吹,但苦到的是我>_<)
顺带一提,原本应该转交的两副钥匙,我到今天才惊觉oh原来只有转交一副。
故事的尾声发生在1/1下午,B打给我说是不是能重签委任(跟中信签),
这件事起因于12月底时B跟我说最近陆续有带几组人看房,
B提议要不要1/1重签委任契约后旋即达成买卖,
当下我觉得好像也是个办法,事情能解决就好,毕竟房贷压力大R
但后来我觉得怪怪的为何你还能带看房?
于是心里开始毛了起来,假设真成交后会不会被住商咬一口说买卖事实在12/31前?
因此电话中我跟B说我已委托其他仲介协助并结束通话。
几分钟后电话响起,电话那头是B,
他说还有一副钥匙在他那边,看能不能碰面归还并跟我请款之前协助油漆墙面的钱,
原因是没有合作机会了,那当初投入的成本理应要收回。
这句话直接毁灭我的三观,当下我真的怀疑是我听错www
于是我按耐不住脾气,直接说所以现在是要一件事一件事摊出来讲吗?
首先我说了他们擅自下架物件的事,他马上沉默回不上话,
可能觉得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事吧XD
接着很快挂上电话,但钥匙勒,要不要还R
我都没跟你算帐这几个月的时间持有成本、甚至是市场冷却后可能卖不到原本预期的价格
了,
然后跑来跟我要油漆钱???
—————故事完—————
2022让我学到最重要的一件事,
要帮助别人前先评估自己有没有这个能耐,
不要旧房子卖不掉新的房贷又压得自己喘吁吁,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