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助理费近千万 台南市议员谷暮.哈就判刑2年
(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13日电)台南市议员谷暮.哈就诈领助理费近千万元,台南地方
法院今天以共同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10月,应执行刑2年
,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
谷暮‧哈就担任台南市议员期间,涉犯诈领助理费新台币985万3438元,台南地院今天以
共同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10月,各褫夺公权5年,应执行
刑2年,褫夺公权5年,缓刑5年,并应于判决确定日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30万元。
台南地院认定谷暮.哈就在侦查中自白犯行,自省悔悟,又缴回犯罪所得,且在市议员期
间非无建树,犯罪情节非恶性重大,犯罪情状显可悯恕,与中饱私囊而收受大量贿赂金额
者恶性有别,符合减刑规定。(编辑:郭谕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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