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转!台南苏大妈抗告成功逃牢狱 南检傻眼将提非常上诉
苹果日报
台南检举魔人“苏大妈”苏宝兰2018年9月大闹中西区复健科诊所,咆哮医护,二审依违
《医疗法》判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1000元。因苏女持续滥诉,检方撤销她剩下2期
易科罚金,预计下周须入监100天。
苏大妈提声明异议,高等法院台南分院9日驳回声明并裁定“不得抗告”。不料,苏又提
声明异议,台南高分院前天(25日)撤销苏女的入监裁定并“不得抗告”,也就是苏女可
以“缴罚金、免入监”,法界人士傻眼认为,二审法官怎会有“前后矛盾”的裁定。
台南地检署发言人林仲斌表示,检方对台南高分院25日的裁定感到不解,将研议提“非常
上诉”,并重新传唤苏女到案来执行。
台南高分院今天表示,9日的声明裁定是针对“检察官裁量理由(有无滥用裁量)有无不
当”。25日的声明裁定理由是针对“检察官裁量程序(有无给予意见陈述机会)有无不当
”,二案并非就同一理由争执,无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法界人士抨击台南高分院的裁定“前后矛盾”,同样的案由,半个月前裁定“驳回被告声
明”,半个月后裁定“撤销南检撤销苏女易科罚金执行”,两相违背,难道被告不服法院
判决,就可以一直提“声明异议”,直到获得认同的法官支持。
苏大妈事件簿。
《苹果新闻网》调查,苏女违反《医疗法》被判处5个月,原是易科罚金并分期付款执行
,她却在执行期间大闹地检署,检方认为她在执行期间毫无悔意,撤销其易科罚金。苏女
在今年1月29日向台南高分院声明异议,遭裁定驳回。
她2月5日改向台南地院声明异议,也遭驳回,她又提抗告上二审。台南高分院3月9日以《
刑事诉讼法》规定,她应向有管辖权的高分院声明异议,她却向无管辖权的台南地院声明
异议,于法不合,台南地院做实体裁定也有违误,所以撤销一审裁定,且宣告“不得上诉
”。
苏女不死心,继续写声明异议,17日提的遭行政驳回,22日提的声明异议却被受理,合议
庭在25日做出裁决“南检撤销准予易科罚金暨分期缴纳处分的执行命令,应予撤销”,也
就是“苏宝兰不用入监”,合议庭并在裁定书注明“不得抗告”。(地方中心辛启松/台
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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