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能分两面来讨论:
1.店家:确实一般小吃店,不会照劳基法走,对它们来说不划算
劳工流动率高,每天办劳健保取消跟加入,肯定让他们不耐烦
不过店家可以加入餐饮工会或小吃工会,都会有专人在办理!
只要规模小的店家什么一例一休~周休二日~一天工作做八小时,超过要加钱
三节上班薪水加倍,全都不可能实现!(小吃店~餐厅最严重,其次是工厂之类)
2.员工:有的欠钱的,有的想超时赚更多钱(就算店家不遵守劳基法也不在呼),大有人在
欠钱的根本不希望雇主帮他们保劳健保
想赚钱的就希望雇主多给它们加班的机会,前阵子政府为了推一例一休
就被员工骂,政府不让他们加班,害他们没机会赚钱
资方骂政府一例一修让他们成本增加
请问两边不得罪前提下要什么政策才做的好
这件事也是有解法,就是该店家让这妇人算月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