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20日 04:10 工商时报 颜瑞田/台南报导
为减轻民众房屋税负担,台南市政府接地气,决自今年7月1日开始,中古屋的房屋税,过
去15年的涨幅归零,回到未调涨前的税率,但已经合法征收的房屋税不会退还,至于新屋
的房屋税,则以民国102年评定标准的58%计征。
台南市副市长王时思表示,台南市不动产评价委员会19日针对现行房屋税课税标准进行讨
论,并作成多项决议,第一是中古屋的部分,民国90年到105年的涨幅部分,确定归零;
第二是105年后新屋房屋税调涨的幅度降低,调幅是102年评定标准的58%,调整后为六都
最低;第三是折旧率的部分,从1%提高到1.17%,至于残值率则下降到29.8%。
她说,经过调整之后,台南市109年房屋税将大幅降低,估算因这次调整受惠的房屋户数
有139,379户。
王时思说,市长黄伟哲在选前承诺房屋税冻涨,这次将中古屋部分调涨归零,都已远远超
过本年度上涨的16%税负,而新屋的标准单价涨幅仅58%,已低于台中市与桃园市60%的
涨幅,以新建四层楼72坪透天厝为例,在台南市调整前,应纳房屋税为15,366元,调整后
为12,196元,调降幅度达20.63%。
同样房屋在其他五都的房屋税,台北市是26,704元、高雄市15,509元、新北市13,881元、
桃园市及台中为12,339元,台南市是最低的。
台南市政府财政税务局长陈柏诚举例指出,如果台南市中古屋15年前的基准是100,在105
年调整后,106年变成154,107年变成165,108年变成181,也就是这三年调涨幅度各为54
%、65%,以及81%。
他说,在19日的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决议之后,台南中古屋的房屋税将回到未调涨之前的
100,不过,这15年的房屋税课征是合法征收,因此,不会退还给民众。
(工商时报)
来源:
中时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320000233-260202